司改优化“生产线”产出合格司法产品
专家评价贵州司改在西部地区树立一面旗帜
犯罪嫌疑人被带入办案中心,戴上智能手环,其在办案中心的活动轨迹全程网上记载、流转、监督;信息采集区,对嫌疑人身高体重、指纹足迹、DNA等一站式、标准化采集,自动推送后台大数据分析比对;讯(询)问室内,5个探头全程录音录像,民警开展讯(询)问,笔录同步显示在嫌疑人面前……
走进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法学专家们对办案中心规范执法、保障人权的做法留下了深刻印象。
近日,中央政法委首次组织开展的“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走进司改第一线”活动来到贵州。专家们对贵州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办案质效的做法大加赞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评价说,贵州司法改革确实改得好,在西部地区树立了一面旗帜,这也说明,司法改革是否成功不以经济是否发达论。
系统自动阻截瑕疵案
贵阳市花溪公安分局的李警官最近办理了一起贩毒案。侦查结束后,他登录贵阳市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准备将该案移送至法制部门审核。点击“提交”未果,系统自动提示,该案缺少破案报告、毒品称量记录和照片两项证据。李警官补充证据后,再点“提交”方才成功。
“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具有智能审查功能,任何一起毒品案件达不到贵阳市办理毒品案件21项证据指引要求的,系统都会自动阻止该案进入下一办案环节并提示办案人员被阻止的原因和证据缺项清单。”李警官边演示边介绍。
以前,由于缺乏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导致证据收集方式不合规、关键性证据缺失、证据存在瑕疵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办案质效。仅2015年至2016年,贵阳全市抢劫等“五类案件”中,因证据瑕疵检察院作出不批捕356件,退侦1626件,存疑不起诉35人;法院要求补查补证后下判的有401件。
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庞鸿说:“我们按照审判对证据的标准制定了操作性强、统一适用的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证据指引,确保公检法在同一个证据标准下办案。通过大数据办案系统智能审查,倒逼办案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的证据标准,依法规范地收集、固定、保存、移送证据。”
听着介绍,40年前当过刑警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感慨万千。他说,制定证据指引并有这样一套大数据办案系统,对年轻民警提升办案效率、规范执法办案的帮助非常大,能够有效指引办案民警从哪个方向查找证据、查找哪些证据。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评价说,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对一线办案人员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规范执法司法,具有重要价值。
通过大数据办案系统,贵阳公检法实现信息网上传输和数据共享,避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重复录入、人工来回流转等问题,提升了办案效率;编织“数据铁笼”,变人工监督为数据监督、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对此,专家们充分肯定。
陈卫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等专家同时提出担忧。在他们看来,除办案不规范导致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外,侦查后捕不了、起诉后判不了是正常现象,而现在从侦查到审判,电子卷宗一贯到底,证据设置标准,公检法认识都一致了,会不会导致办案一路绿灯、无罪案例再难出现等情况?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福全回应说,证据指引的作用是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证据,确保基本证据要过关,比如伤害案件必须有司法鉴定结论,但证据指引不是证据标准,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后,后续该严格审查还得严格审查,该依法审判还得依法审判,避免侦查决定起诉审判的局面出现。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建议,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在今后完善过程中,应考虑律师介入的问题,保障律师阅卷等方面的权利,发挥律师对执法司法的监督作用,更好地保障人权。
优秀法官回一线办案
入额必须办案,是各地在深化司法改革中的共同做法。贵州将入额院领导办案纳入常态化管理,出台规定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底线,并建立台账,定期通报,进行考核。
据了解,贵州在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的同时,有力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工资保障落实到位,员额法官检察官月人均增收3830元;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有序开展,有效解决中基层法官检察官行政职级较低的问题。改革后,一线办案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温杰说,一些基层法院院领导提出,不当领导也要去一线办案。榕江县人民法院有个入额副院长,去年办的案件比该院普通法官还多。
专家们说,院庭长愿意入额办案,办理了大量案件,说明司法改革后,院庭长的行政化职能正在弱化,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办案一线。
说到贵州只用了28.09%的员额比例,多位专家感到惊讶——这意味着,贵州预留了近11%的员额比例,而当前绝大多数省份预留的员额比例往往在5%以内。
“贵州法院目前的员额比例在全国应该是比较低的。”温杰坦言,这么做,是为后面的年轻人留下足够的晋升空间,像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现在还有13个员额名额,年轻人的积极性都比较高。
科学考核督促办好案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通过以案定补,激活绩效考评机制效能,将办案补贴水平与法官专业等级、办案数量、质量及综合效果相挂钩;同时用专章共21条规定了惩处的详细情形,两年来,该院有174人次因为审判程序、办案不规范等问题被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实行每月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网上网下全面同步评查并进行通报,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实化对检察官考核问责,细化考核内容,对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
如何对员额法官检察官进行考评,是专家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针对有专家提出要不要考评的问题,赵福全回应道,考评肯定是需要的。他说,当前,用经验办案的法官还不在少数,一些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还不够高,需要强化考评督促其认真严格办案。但考评一定要借助信息化和大数据,否则会给法院工作带来沉重的负担。
顾永忠认为,贵州司法机关的考评动了真格的,在改革初期,司法责任制充分放权的情况下,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评查是必要的,严一点也是可以的,“但案件发回改判的原因很多,比如二审发现新证据,板子不能一概打到一审法官屁股上”。
龙宗智认为,追求像国外一些国家一样,对法官没有任何考评监督,这是不现实的。但考评监督要尽可能科学、客观,符合司法活动的规律,不伤害法官的尊荣感。
针对花溪区检察院一案一评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说,如此高密度的评查,对法官是不适合的,但检察权具有行政属性,这么做是可以的,符合改革的规律,对确保办案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多位专家反复强调:考核一定要科学适度,符合司法规律。(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