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7/21 8:03:54
类型化案件专业审理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
北京朝阳法院“集约化”审案
在经济学领域,“集约化”意为更集中合理地配置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如今,在年收结案均破10万件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这一概念与审判工作相结合,成为法院深化司法改革、迎战“人案矛盾”的突围之策。
据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亓纪介绍,法院将集约化对接专业化,设立专门速裁庭“包办”简易案件,让简易案件进入审判“快车道”,推进类型化案件专业审理,实现类型化案件的批量高效解决。与之相配套,案件审理中的共性事务环节被提取出来,“合并同类项”后交由专门团队集中办理,又带动了审判机制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
据统计,在2016年朝阳法院年收结案均超10万件、结案数同比增长33.8%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法院结案量同比又上升60.3%,案件质效大幅提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
简案快审类案专办
亚运村法庭原本只是朝阳法院一个普通的派出法庭,可自今年1月1日起,该法庭调整为速裁审判庭,集中办理物业供暖、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一时间成了全院最忙的派出法庭。近半年,该法庭12个审判团队共审结案件10054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016年的45天缩短为32.5天,审理效率提高了27.8%,真正实现了速递“正义”。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简案快审、类案专办,效果并不仅仅在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统一裁判尺度,同时还大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效果。吴薇是亚运村法庭道交组组长,只有两三名法官组成的道交组,今年2月才正式开始运转,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理交通事故纠纷630件,案件调撤率从2016年的39%飙升到61.6%,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能取得这样的“战绩”,在吴薇看来,“集约化”办案模式帮了大忙。
“以前,全院有8个庭室都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大的问题就是涉案保险公司疲于应诉,极大地影响了调解效果。由我们组集中审理后,分案时就会考虑到所涉的保险公司,针对同一保险公司集中安排审理时间,从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出庭率,为法官指导调解创造了条件。”吴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道交组与朝阳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紧密配合,邀请4名具有丰富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的调解员进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月均调解案件达30件以上。
不仅仅对于简单案件,在朝阳法院,凡是年收案在2000件以上的类型化案件,如今均已配有专业审判团队,劳动争议、涉外案件、公司股权和破产等6个专业审判庭,房地产、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29个专业合议庭,在各审判领域术业专攻、深耕细作,“集约”优势逐渐显现。
2016年年初组建的朝阳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当年收结案就破万件,是当之无愧的收结案“大户”,这源于庭长王丽英的对策:一是通过繁简分流,攻坚数量巨大的金融借款类案件;二是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应对新类型案件。面对新类型问题,他们除了依靠法官会议集思广益外,还专门开办了“金融法律课堂”,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培训交流不断完善法官的知识体系,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类型化案件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裁判标准。
记者了解到,借助速裁庭的“快车道”和金融庭的类案批量解决,今年前6个月,朝阳法院审结案件5.35万件,其中上述两个审判庭结案1.44万件,以不到10%的法官数量审结了38%的民商事案件。在今年前6个月新收案件7万余件,同比增长34.4%的情况下,全院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从2016年的69天缩短为54.5天,且大多数民商事审判庭室实现了收案下降,法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形成有参阅意义的典型案例、有推广价值的办案经验和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团队分类组合事务集约处理
据朝阳法院研究室主任吴彬介绍,在以保质增效为目标的“集约化”模式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剥离和集中办理,以及新型审判团队的分类组建是“集约”的又一重要体现。
在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记者发现,该庭的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如今已经成为了案件流转的中枢。
有着多年书记员工作经验的乔露是这个流转中枢的牵头人,每天到立案点取回案件,填写“案件信息流程表”并录入系统;然后将案卷拿给庭长,由庭长统一分案;再根据庭长确定的处理意见,对案件进行分类,或分配承办法官,或分配给调解人员……乔露和整个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就像是一条设计严密的流水线,案件要么前期就通过调解消化在了这里,要么就全部做好送达、质证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再流转到承办法官手中。此时,法官的任务只是坐堂问案和撰写文书。
南磨房法庭庭长俞里江告诉记者,该庭的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配备有1名主管、1名外勤、4名审判辅助人员和4名法官助理,划分为送达组、保全组、外勤调查组、法官助理调解组等若干小组。其中1名专职外勤人员承包了庭内所有案件的外出调查工作,两人组成的送达组则负责全庭案件的送达及排庭,法官助理的职责就在于案件的庭前准备及前期调解。不仅如此,办公室还设一人专门接听当事人来电,帮助查询案件进展及向承办法官转递相关信息等,从而解决了当事人找法官难的困扰。
据了解,在朝阳法院“1+1+N”特色集约化新型审判团队模式下,“N”代表的就是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是服务审判核心业务、对接各个办案单元的辅助工作专门团队。除了人力资源合理调配、事务性工作流程剥离,事务组的工作还有一套朝阳法院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做支撑。这套审执事务管理保障系统可以实现“集约”工作模式下事务性工作的流程管理、自动生成、信息交互和提醒提示等功能。
在南磨房法庭,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自去年11月成立以来,平均每月完成送达375件、安排调解90件、完成保全25件、外出调查72件、接听查询电话2060个,推动了全庭审判效率的提升。法庭去年审结案件9503件,同比增长104.1%。今年以来,该庭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平均周期缩短了50%。而像这样的“中枢”,在朝阳法院收案量过万件、具备集约化效能优势的民商事审判庭均已建立。
信息化增效规范化提质
“您好,我是执行二庭短信小秘书。就你对×××申请执行的案件,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承办人是……”执行立案刚两天,申请人韩某就收到了短信,告知其案件的执行法官、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法官联系方式,甚至还有防暑降温、嘘寒问暖的提示。这让一直认为执行案件找法官难的韩某有点意外。
韩某的“意外”在朝阳法院执行工作中早已不是例外,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发送执行告知短信,已成为法院执行庭工作的一部分。今年以来,包括此项工作在内的所有执行事务性工作也被集中到了启动组来负责。
在执行二庭,法官白云龙带领一名书记员,承担起了该庭启动组的全部工作。每起案件都要发送至少4条短信的工作量,曾让白云龙感觉负担不小,可现在,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朝阳法院自主开发了“审执事务管理保障系统”,根据案件编号可以自主抓取当事人信息,并自动输入预制模板,形成完整的短信内容,白云龙要做的不过是选对案件,然后点击发送。不久前,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发还涉及到2800多名被害人,原来一个星期的工作量白云龙只用几分钟便完成了所有通知工作。
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正遍布朝阳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法院信息办主任任小燕介绍说,按照院党组提出的“能够由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就不依靠人力,能够在后台完成的工作就不依靠前台”的要求,信息办与各个业务庭室紧密对接,已经共同梳理出12类可以利用信息化集约办理的事项,固定了110多种事务性文书模板。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可直接从审判系统内抓取,减少了大量重复性的录入工作。在此基础上,法官可任意搭配勾选所需的案件及文书模板,系统便会自动生成格式化文书,继续点击‘签章打印’,多份盖有法院印章带防伪码的完整法律文书便会自动打印出来,实现了多个案件多个类型事务性文书的‘一键生成’。”任小燕说,仅今年5月至今,审执事务管理保障系统就已批量制作了15161份文书,随着录入模板的不断增多和功能的不断完善,该系统集约处理类型化工作的效用将成倍增加。
在暂时无法依靠信息化解决的环节,朝阳法院则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全方位为法官“减负”。2016年以来,法院通过外包服务完成了19万余册卷宗的归档,116万人次的入院安检。
信息化增效的同时,朝阳法院更注重通过规范化实现法官的自我管理,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院配套出台了审判流程、庭审行为、法官释明、文书制作4个程序性规范,组织起草了16项案件实体办理规范,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为审判人员提供办案指南和行为标准,通过规范化实现法官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最大限度确保审判质效的提升。
朝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说,对于像朝阳法院这样“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为追求司法效益的最大化,必须以改革的思维破解执法办案的难题,彻底改变以往“多、小、散”的工作布局,在司法改革的框架和总体要求下,通过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集中,推动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司法行为的规范化、法院管理的信息化,从而不断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司法生产力”。(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