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7/24 13:28:55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调解
安徽两万余调解组织十万余调解员活跃一线
近来高温酷暑,千年古镇濉溪县临涣镇的茶馆里挤满了喝茶避暑的村民。临涣茶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王士宏利用这个机会在各大茶馆里了解各村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能够现场调解的现场调解,否则约定在每月28日的“人民调解日”调解。尽管在各个茶馆间穿梭,身上的衣服一天湿了干、干了湿要好几回,王士宏仍是乐此不疲。这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 服务大局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中的一个剪影。
筑牢人民调解防线是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坚实多年来安徽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筑就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安徽省以每年一个专项行动为载体,组织人民调解百日会战、进万村大服务、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等一系列行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攻坚,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相互协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尤其是防止了大量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展现了主力军的风采。
基层建设为调解提供强力支撑
6月初的几天里,淮北市相山区曲阳街道的两位村民,几乎天天到街道新设立的司法所“上班”,人们纷纷对司法所为防止矛盾激化而采取的办法点赞。原来,此地要拆迁,村民李在军感觉自己当初与村民李海互换宅基地时吃了亏,便反悔了,由此产生了纠纷。两人不断争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激化。曲阳街道司法所介入调解后,一面把两人请到司法所里倾诉、说理,把他们的时间给“占”了,让矛盾没有激化的空间;一面多次去现场查看、走访,与街道、村干部开展联合调解,最终将这起纠纷化解。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做调解工作。这是安徽省司法厅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在提升司法所服务保障水平的同时,大力推进了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落实人员、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开展便民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
“从今年起省厅决定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新建街道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面积将不低于120平方米,新建乡镇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将不低于160平方米。”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时侠联说,在规范建设标准的同时,明确把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纳入“提升工程”,要求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要保持在98%以上。
除了纵向的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坚实,与部门和单位联动开展调解工作的领域也不断得到拓展。在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安徽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综治办等部门,全面开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实现了“警民联调”的全覆盖。如今,在安徽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有诉调对接室,开展诉前调解,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警民联调”的规范化、全覆盖则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信访等持续下降,把有限的警力从繁杂的矛盾纠纷调处中解放了出来。
据统计,目前,安徽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1130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773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524个,其他调委会1869个,有11.8万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上。
普专结合让调解提质增效
“正是因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彰显。”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说,普通人民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有力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质效。
一起发生在霍山县的重大交通事故就是很好的例证。这起交通事故是:一辆从湖北省英山县驶往上海的长途客车,在霍山县落儿岭镇境内时翻坠桥下河沟,造成7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霍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医调委、交调委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仅用一周时间就将这起涉及省外的交通事故调解成功。而这样的成功调解事例,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专业调解领域比比皆是,成为助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不断更多领域“开疆拓土”的通行证。据了解,安徽各地目前已在10多个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蚌埠医调委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安徽各地还把创新、优化调解工作作为不变的主题,“两代表一委员”、“老娘舅”、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参与信访接待等做法都走在全国前列。宣城市总结推行的自助式判例调解、自选式调解、个性化调解、民间协会调解、群众评议调解、网格员调解、专业性调解等“七大调解法”,更是提高了调解的精准度、成功率,正在被广泛复制到安徽各地。
“一把钥匙往往就开一把锁,调解方法就好比化解矛盾的钥匙,方法得当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宣城市司法局局长华祥林说,当前矛盾纠纷出现新变化,呈现多元、多样、复杂、易激化等特点,需要运用针对性强的调解手段进行化解,才能取得快速有效的效果。
安徽省司法厅基层处负责人,行业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能够很好地弥补普通调解员在专业知识、运用法律上的不足。据统计,通过开展律师进社区、一村一顾问等形式,安徽“社区律师”覆盖率达到98.8%,2016年共有582家律师事务所、11710人次律师进驻2337个社区开展“律师进社区”服务活动。
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面,安徽已经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格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现全覆盖,仅2016年,全省共503家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16170人次参与涉法信访值班,其中陪同各级党政领导接访3981人次,共接待各类信访事项21220件,其中接访群体性事件788起,化解纠纷2215起,引导诉讼、仲裁、行政复议1531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180人次,充分发挥调解员、宣传员、服务员和参谋员作用。
此外,安徽省还实施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工程,对所有调解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备案登记并经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聘用后方可上岗。
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职能助力调解
“拿到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我们心定了。”不久前,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洼西村47位农民工将通过村调委会调解,与窑场承包人赵某某达成的清欠工资,拿到潘集区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如果赵某某不按协议履行,他们就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安徽省司法厅把调解的履行情况作为评价调解成效的重要参数,推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提高履行率的办法之一。安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推动赋予非诉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防止出现二次调解甚至诉讼,让当事人双方吃上“定心丸”。
“为群众提供便捷、充分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够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中发挥有效作用。”淮南市司法局局长张玉鼎说,淮南市全面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大为减少,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也大为提高,能够全程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持续动力。
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在全省打造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室),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咨询、特殊人群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管理,让调解工作可以在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合力联动下更有活力。
时侠联说,以信息化应用为平台构建公共法律体系,是安徽实施三年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的重点内容。通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法律服务,为矛盾纠纷研判预警、预防化解、调解修复提供支撑,让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释放。(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