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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治昌明的“超大城市”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8 21: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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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治昌明的“超大城市”
         
        上海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城市治理
         
        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是关系上海发展的大问题。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
         
        从特大城市到超大城市,法治政府建设一直是上海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所秉持的一张烫金名片。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以新闻观察的视角对此展开调查。
         
        “法治是城市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着力体现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着力破解超大城市综合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世界级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上海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上海市市长应勇强调。
         
        “引领”法治文明
         
        现在的“聚奎新村”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新村”,一排排刚刚入住的崭新楼房看着令人爽心悦目。在这里居住了40多年的严大爷告诉记者:“现在不但违建拆了,还重新建了新楼,这是好事,我们支持。”
         
        记者了解到,这里原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直管公房,家家户户为抢占公共空间纷纷搭建违法建筑,成了上海市黄浦区最难整治的“老城厢”。这次能得到根本性改造得益于该区新出台的“拆违十条”。
         
        “拆违既体现了整治违法行为的力度,也体现了法治文明的程度。我们通过梳理法律法规,整合执法力量、重构执法流程来实现依法拆违,引领法治文明。”黄浦区区长杲云说。
         
        其实“拆违十条”的制度创新只是上海市运用法治化思维治理城市难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通过制度创新、建章立制和稳步推进,一大批诸如交通违法、食品安全、乱设摊点、非法客运、群租混居、扰乱医疗秩序等城市管理顽症得到有效遏制。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在松江区九亭镇召开了第五次“补短板”综合治理现场会,对今年全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预计全市全年拆除违法建筑将超5000万平方米。会议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确定的目标,认真兑现对广大市民的承诺。
         
        那么如何才能将法治思维贯彻始终,引领法治文明建设?
         
        上海市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和约束“有权任性”现象出现,对全社会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为此,上海市通过政府立法,规范政府自身行为,自我加压。出台《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遏制行政决策中“拍脑袋”“一言堂”现象;修订实施《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建立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行政复议的自我监督。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市清理了125件规章,对其中15件分别作出了修改、废止的决定;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197件,纠错率为4%。
         
        今年以来,上海市正积极探索重大政府规章由法制部门组织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推进实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覆盖。
         
        “开放”对标国际
         
        2016年,对于上海理工大学的科研人员来讲,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72%的股份激励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把这么大比例的股权激励给科研人员,在以前想都不敢想。近一年中,在市政府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形成共识,把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放手交给高校和科研机构,由此解决了‘科研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告诉记者。
         
        据悉,在这样一个个生动实践的基础上,《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呼之欲出。此前,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科委、教委等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该草案起草和审核,目前该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海是中国对外贸易和交流的最重要窗口之一,加快科创中心建设和自贸区建设,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是中央对上海的要求,这一大格局决定了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要以开放的视野接轨国际最高标准,对标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保证制度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先行先试城市,上海在政府立法方面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探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可复制、可借鉴意义的制度政策。诸如专门对“外资三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提出修改意见,配合出台“四地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法规”,推进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等。
         
        记者注意到,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部署,上海集思广益,集聚各个领域的高端智库为己所用。全国律协副会长、上海国浩所律师吕红兵是首批被外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他告诉记者:“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虽属于‘外力’,但要主动作为、能动作为,既要为政府风险防范保驾护航,也要为政府科学决策推波助澜。”
         
        “共享”服务民生
         
        今年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版正式实施。面对该条例被网络冠以“史上最严”的说法,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参与条例起草的同志告诉记者,道路交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每个人的出行安全和畅通,这是一个切切实实的民生工程,也是让广大群众共享法治成果的有效载体,因此在修订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平衡。
         
        正如其所言,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庞大的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令社会治理压力很大,而上海的各项城市管理措施却井然有序,原因就在于开启了共建共享模式,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力求让法治建设成果惠泽千家万户。
         
        为此,围绕食品、药品等舌尖上的安全管理难题,上海市整合了市场监管资源,确立了工商、质检技监、食药监管和物价管理“四合一”的执法体制,出台了统一的行政处罚程序和标准、重构了执法流程,并建立了食品溯源制度。
         
        对建筑垃圾管理、厨余垃圾管理、住房租赁管理、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规章,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以关注规章质量和立法效能。
         
        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领域,上海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华侨权益保障、公共场所控烟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管理方面,专门出台实施相关条例和办法,保障相关人群合法权益,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广大群众既是参与者也是成果共享者,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要秉持共建共享理念,时刻关注和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说。(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