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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改革新气象:广州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8 2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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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推进司法改革先锋
         
        广州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审判席上,审判长庄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审判席下,一边是主诉检察官颔首点头,一边是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5月18日9时3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一起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故意杀人案件,引起了羊城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担任该起案件审判长的,是广州中院院长王勇,主诉检察官亦是同样的级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市一级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在广州尚属首次。
         
        据了解,2015年12月底,广东省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启动司法员额制改革,广州中院被列为试点单位。法官员额制改革,目的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按照改革要求,进入员额的法院领导必须办案,于是,院长、庭长纷纷充实到审判一线。
         
        其实在司法员额制改革前,广州中院的院长、庭长办案也不少见,而且主审的大多是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纠纷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杂症案件。改革之后,院长、庭长办案渐成常态。自去年10月司法员额制改革落地至今,广州中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923件,人均办案41件,其中办案最多的超过130件。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入额后应当办理案件,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检察官员额制的建立亦在同步进行。按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首批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共有730名检察官成为首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
         
        此次广州市法检“两长”同堂办案,案件有何特别之处?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3月22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因是否辞工回家给外公拜寿的琐事与妻子杨某发生争执,期间李某用手掐住杨某脖子,致其当场窒息死亡。案发后,李某主动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后将其抓获。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辩护人也提交了被告人父亲与被害人母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被害人家属出具的刑事谅解书等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重点针对量刑情节进行了辩论。庭后,广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此案是该院审理的首宗一审重大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王勇表示:“做好推进司法改革的先锋,作为院长,‘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罗艾桦)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fzz/content/2017-05/26/content_7181739.htm?node=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