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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法院建立军地司法协作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9 1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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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法院建立军地司法协作机制
         
        合力破解涉军案件审理瓶颈
         
        11月21日上午,一项全新的军地司法协作机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中部战区军事法院之间正式签署建立。这项由四部分组成的协作机制中,对以往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涉军纠纷办理的难点问题,如主体资格认定难、司法文书送达难、财产保全难、调查取证难、审理周期长以及裁判执行难等一一作了回应,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指引。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辖区内军队机关、军人数量、军用设施、军用土地众多,该院受理的涉军二审案件和辖区内重大涉军一审案件数量始终居于全市各级法院前列。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既保证军队资产安全,又保证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是此次签订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初衷。
         
        优先高效处理涉军案件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孙国鸣介绍说,近年来,有关军事设施保护、战备工程建设、军事秘密安全和军人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涉法问题增多,2016年2月中央军委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以来,北京一中院受理的涉军案件数量更是明显提升。从案件类型上看,涉军纠纷多集中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这类纠纷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利益关系复杂,还存在背景关联性弱等特点,军队并不直接以当事人的角色出现,纠纷也以普通的债权纠纷或物权纠纷体现,无法直接反映出涉军特点,给法院甄别带来难度。
         
        记者了解到,北京一中院在2016年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涉军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实行涉军案件“三及时”“三优先”审理机制,并创新性地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前瞻性处置等多重矛盾化解渠道。
         
        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涉军房地产项目纠纷中,项目联合建设方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管理处,由于项目未能如期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被23位业主告上法院。一审法院支持了业主的诉讼请求,开发商上诉到北京一中院后,案件被交由该院民一庭涉军维权合议庭办理。“办理此案过程中,合议庭三次前往实地调查走访,一定要摸清案件背后的情况。”民一庭副庭长、涉军维权合议庭审判长张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这一案件先期只有23位业主进入诉讼,但项目实际涉及的业主多达100多位,如果简单判决支付违约金,将引发后续大量纠纷,反而不利于矛盾彻底解决。
         
        基于这一判断,合议庭一致决定暂缓开庭,将精力投入到协调业主与部队的沟通协商上,经反复多次组织业主与部队领导面对面,23位业主的情绪慢慢被平复,剑拔弩张的气氛得到缓解,案件最终妥善处理。
         
        绿色通道加速调解进程
         
        据张磊介绍,涉军维权合议庭由政治素质过硬、审判业务精深的青年骨干组成,坚持专业化的审理思路。在审理涉及停止有偿服务类案件时,对于多发的租赁类、建设工程类案件,法官们均深入调研了军队的制式合同条款,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履行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及交易习惯,确保作出公平裁判。
         
        专门合议庭还为涉军案件审理开通了绿色通道,即在法定审限内,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审结;在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开庭优先、调查优先、评议优先。与此同时,专门合议庭将加强调解、促进共赢作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原则,力求通过法院居间协调,搭建军地双方沟通互信的平台,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努力追求军地共赢的结果。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房地产管理局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由于案情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一审法院历时一年多方才作出裁判结果。案件上诉到北京一中院,二审承办法官为使部队权益尽早得到维护,按照“三及时”“三优先”机制,仅用两个月时间便作出终审裁决。
         
        据了解,在做好审判工作之外,北京一中院对全院受理的涉军案件全部建立起台账,审理的涉军案件第一时间登记,尽可能详尽地掌握案件审理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司法拥军工作经验,为后续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军地协作合力解决纠纷
         
        北京一中院将近年来涉军案件审判经验,固化到该院与中部战区军事法院的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中。
         
        记者注意到,针对因国家推进军民融合战略而导致的涉军案件甄别难问题,协作机制中明确,地方法院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受理涉军案件,通过询问当事人、审查相关材料等方式,甄别涉军案件。经甄别属于涉军案件的,则在立案登记系统中特别标明,将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军事法院,由军事法院协助查明部队当事人归属、隶属情况,甄别主体是否适格、准确。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司法文件送达等方面,建立军地法院专门协助通道或实现相互委托。同时地方法院依托信息化系统,建立涉军案件台账,加强涉军案件的管理和统计,开展涉军专项司法统计分析工作,深入分析案件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问题,研判趋势,为审判实践提供前瞻性指导。
         
        此外,协作机制提出,要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地方法院加强涉军纠纷诉前委托调解、诉中委派调解、调解司法确认的系统化、规范化,加大对涉军纠纷的联合调解力度。军地法院将共同开展诉讼中调解工作,合力推动纠纷解决。
         
        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此次探索建立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目的是要形成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弥补此前存在的军地法院衔接配合不默契等问题。通过搭建军地法院间沟通、交流、合作、共建平台,促进涉军案件得到依法审判执行,提高涉军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既保证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又助力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黄洁 曾巧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