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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平乐创建“四位一体”治理新机制记者探访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9 1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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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平乐创建“四位一体”治理新机制记者探访
         
        依法治村如何激活基层治理“末梢神经”  
         
        “非常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出面,我一个人还住在那破旧的房子里,我儿子也会背上‘不孝’的骂名。”今年80多岁的廖阿婆住进儿子新建的宽敞楼房后,激动地对依法治村理事会的人员说。
         
        廖阿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华山村委华山村的村民,她有两个儿子。以前,廖阿婆与小儿子住在一起。前年,小儿子另建新房后,因其他原因,廖阿婆独自一人住在破败的老房子里。
         
        华山村依法治村理事会会长廖勇军知道后,指派两名德高望重的理事会成员上门给廖阿婆的小儿子廖某做工作,并拿出村规民约劝说廖某。廖某想到村规民约是自己举手同意的,可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在舆论和道德力量双重作用下,自觉将老母亲接到了新房,过起了和美的小日子。
         
        廖阿婆的经历,是平乐县依法治村新模式的一次实践。这一新模式有哪些内容?如何这般有效?《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赴平乐进行了调查。
         
        新机制“新”在哪儿
         
        平乐县地处广西东北部,总人口45万人,辖四乡六镇,145个村(居)委,1429个自然村,是个传统的农业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加。如何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农村治理模式?
         
        平乐县委、县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和司法局主要领导多次率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屯进行大量调研。调研发现,一般每个行政村只有3至5名村干部,人少事多,工作往往力不从心,疲于奔命。同时,不少自然村都有类似老人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民间组织,但由于缺乏工作平台、运行机制不畅等原因,这些民间组织不便甚至不愿管理村级事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调研组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整合民间资源,创建平台,健全机制,提供保障,将村级事务管理工作触手向自然村延伸,开展依法治村并列入平安建设绩效考核的建议。
         
        “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论证并进行试点后,提出‘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村民自治、购买服务’四位一体的依法治村工作模式,为了使这项工作有序开展,还成立了县、乡两级依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并拨出专款。”平乐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秉阳对记者说。
         
        “党建引领”,就是在党组织主导下,以村两委干部、法治村主任、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休干部、教师等德高望重的人员为骨干,共同参与依法治村工作,打造一条“支部主导—依法治村办—法治村主任—村民理事会”依法治村快捷通道,并使其真正成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又一支主力军。
         
        “法治保障”,就是在村两委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中推举一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经乡镇党委考核任命为法治村主任,并在村委会设置依法治村办公室,专门负责本行政村的依法治村工作。
         
        “村民自治”,即以“敢管事、会管事、管成事”作为推选依法治村理事会成员的核心标准,以党员队伍为主体,以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调解能手、乡贤、退休干部、教师、法律工作者等德高望重人员为骨干,每个自然村经全体村民推举3至9人组成依法治村理事会,理事会在村两委指导下开展公益事业、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自治工作。截至目前,平乐县有715个自然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覆盖率达50%,计划在今年年底1429个自然村全面成立村民理事会,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购买服务”,即地方政府对能够按要求完成协议任务的村民理事会,由政府每年给予2000元购买服务费。另外,理事会成员每调解一起民间纠纷,按照矛盾纠纷化解的难易程度,由政府分别给予补助100元至300元的购买服务经费。据统计,去年,当地政府拨款180万元,今年又拨款350万元,专门购买理事会的服务。
         
        村民自治如何开展
         
        调解矛盾纠纷只是依法治村理事会的一项工作,按照政府与各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签订协议书,政府购买理事会四项服务为:开展村民普法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治安巡防以及协助政法部门开展打击黄、赌、毒活动及无毒自然村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等新农村建设。
         
        以前,一个村委会只有4名干部,虽然实行分片包干,但毕竟人少,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疲于奔命。“理事会帮村委会分担了许多事情,充实了村干部的力量,也给当地党委政府在基层政权维护方面给予了很大的帮助。”长期在基层工作的青龙乡党委书记廖绍俊深有感触地说。
         
        平乐县司法局局长刘建安说,为了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主体作用、管理好自己的家园,成立理事会后,政府对理事会成员如何开展依法治村工作进行多次专门培训,并引导他们依法制定村规民约。 
         
        “要孝老爱亲、保护弱小、团结友善、邻里和睦、不起哄、不造谣、不打架、不赌博……”采访时,记者在华山村口宣传栏上看到的村规民约几乎包罗村民日常生活的事务。
         
        自从开展依法治村后,各村都经全体村民表决通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不仅可以约束村民的言行,也给调解工作带来便利。“有纠纷就对照村规民约,就知道对与错。像廖阿婆这件事情就是依村规民约来解决的。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廖阿婆的儿子也举手表决,他自然没有怨言。”廖勇军对记者说。
         
        “现在,村民无论有什么事,都愿意来找我们理事会咨询和商量。如果没有得到理事会的支持,他也不敢做,如果他不听从理事会的意见,理事会将停止与他家红白喜事所有的合作。”青龙乡郡塘村委龙山村依法治村理事会副会长李院芬说。
         
        如何让理事会充分履行自治权利,平乐县委县政府作了深入研究。就拿村民建房来说,按规定只要有关部门审批就行了,但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审批过程中也要听取理事会的意见,“这样既树立了理事会的威信,又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王秉阳说。
         
        据了解,平乐县自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村民自治、购买服务”四位一体的依法治村工作模式以来,2016年,全县受理矛盾纠纷8923件,调结8712件,与2015年相比下降568件;2017年第一季度受理矛盾纠纷1715件,调解成功1671件,与2016年第一季度2336件相比下降621件,排查矛盾纠纷36次,预防纠纷发生113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16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农村矛盾纠纷等得到有效控制,整个农村显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群众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莫小松 曹长青 李荣亮 秦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