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1/16 13:31:10
“感谢蔡律师对我们农民工的帮助。新的一年,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2018年元旦一大早,“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志愿律师蔡红庆便收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村民陈蔓菲(化名)发来的短信。像这样的信息,他当天共收到7条,分别来自该县的7位农民工。
7条新年祝福短信背后,是一个暖心的法律援助故事。
2017年,陈蔓菲等7位农民工在海南某物业有限公司白沙分公司从事清洁工、水电工、保安等工作,月工资1000多元。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工资。
“每次打电话对方都说过两天,一拖就是大半年。”2017年9月28日,在联系不上该公司负责人后,陈蔓菲等7位农民工将该公司投诉到白沙有关部门,白沙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蔡红庆办理该案。
在蔡红庆的帮助下,陈蔓菲等人向白沙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追索劳动报酬23150元。2017年11月17日,经调解,该公司陆续支付了他们的工资。
在海南,像陈蔓菲这样获得免费法律援助,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还有很多。自2014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17年,海南省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办理案件不少于1.8万件,受援人数不少于1.8万人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5.8万人次。
一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对全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督导,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们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汉梅介绍,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
2017年,海南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认真办理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