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2/1 10:47:24
探索“司法+公证”多元解纷机制
广州启动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日前,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暨“广州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揭牌仪式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广州正式启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全市开展。
会上,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签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与公证机构工作的有效对接,积极稳妥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根据《协议》规定,公证机构将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委托,在公证业务范围内协助完成其他各种类型的审判辅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人民法院办理司法辅助事务的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据广州中院院长王勇介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公证处率先探索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于2017年3月28日设立公证处驻法院工作站,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新探索。工作站设立近一年来,平均每天接受咨询近20人次,共办结公证近200件,“公证分流+诉讼保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初步发挥和显现出来,诉讼与公证实现优势互补,取得较好效果。此次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广州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不仅是“白云经验”的拓展和升级,也是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在广州正式全面启动。
根据《协议》内容,广州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设在广州中院,接受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的法律业务指导和管理,由公证机构指派服务团队作为司法辅助中心的主要工作力量,加入法院诉前联调、诉讼服务中心专家智库两个平台,为法院或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司法辅助中心不仅可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以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协议公证、家事协议公证、送达公证、提存公证、调查核实等公证,还可以对法院移交的事实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并参与人民法院的送达、保全、执行等工作。(甘尚钊 李志明)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1/30/content_134896.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