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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互联网阅卷足不出户一键搞定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1/4/8 1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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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律师互联网阅卷足不出户一键搞定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感谢检察机关的便民举措。以往我们律师阅卷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现在只需要在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即可,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近日,在外省出差的重庆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华通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帮助,完成了一起刑事案件的网上阅卷后感慨道。


          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9日启动的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正在惠及邓华在内的更多律师。


          在试点工作即将满月之际,《法治日报》记者走进上海、重庆、安徽三地试点检察院,深切感受这项创新之举带来的变化。


            创新服务


          “我的不跑腿阅卷梦想照进了现实。”作为已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身份核验的律师,3月11日下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稀瑾通过系统跟踪到自己代理的一起走私毒品案已移送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便在线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点击“阅卷申请”。


          另一头,接到系统“指令”,杨浦区检察院律师专职接待员狄菲菲迅速启动审核程序,认真核实方稀瑾提交的材料,再与案件承办检察官确认后,郑重摁下“批准”键,系统立即将电子卷宗传输给方稀瑾,并同步向其发送告知短信。


          “我同事说,6年前她第一次接案,到现场阅卷时,有6本厚厚的卷宗。当时窗口配备速拍仪供律师复印材料,但仍需一页页翻拍,花费了不少时间。”相较而言,2018年开始执业的方稀瑾是“幸福”的——2016年上海检察机关启动电子阅卷、光盘刻录一站式服务后,律师现场阅完卷,一张光盘就能把材料“装”回家。


          但每次阅完卷依然舟车劳顿,拖着疲惫身躯回家时,“异地阅卷”的愿望就会在方稀瑾心里泛起涟漪。首次体验杨浦区检察院“网上阅卷”后,方稀瑾感慨说:“现在从申请到阅卷,足不出户轻点鼠标立马获取,太神速了!”


          据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律师网上阅卷系统研发依托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和12309中国检察网,将其作为12309中国检察网一项新增对外服务功能,保持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集约化。系统由最高检统筹实施,各级检察院积极应用并参与创新,面向全国各地律师提供在线阅卷服务,避免了重复建设,最大程度节约了成本。


          按照总体工作计划,该系统将于今年8月前实现全国全面应用。检察机关还将根据系统使用情况,进一步优化和拓展系统功能。如将网上阅卷拓展到移动端,推动实现律师掌上阅卷;依托互联网实现律师远程会见、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等,为律师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信息化检察服务。

        稳妥推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特别提到“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强调“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正是对这一报告内容的具体践行和落实措施。

          试点以来,截至4月7日上午,上海检察机关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受理律师在线阅卷申请412件,待办理13件,办理中37件,已通过169件,未通过193件。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有案件尚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已移送法院、不适宜互联网阅卷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韩孔林说,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探索中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模式:做好审核前评判工作,提前分析可能遇到的多重因素;做好办理中双向沟通,对外加强操作指引,对内协调技术保障,加快办理效率;做好应用后跟踪反馈,及时收集问题,汇总解决方法,助力系统优化完善,提升律师在线阅卷体验。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主任石磊说,为保障律师阅卷质量,该院要求在决定受理案件当天完成对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并注重电子卷宗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清晰度。为确保律师阅卷能够得到及时审核,由专人负责审核,对律师提出的网上阅卷申请原则上要求当日审核完毕,对材料不齐全的提醒律师补充材料后重新办理申请。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案件管理、信息技术、检察宣传等人员组成的试点工作队伍,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提升一线服务水平,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仔细研究律师互联网阅卷规定,第一时间将后台硬件配置成功,保证后台数据推送顺畅。


          “我们配备专人,并设AB岗,确保每天全时在岗,受理律师网上阅卷申请,及时为律师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律师网上阅卷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切实提升律师的用户体验。”肥东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杨文彧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评价说,网上阅卷是用科技手段解决传统难题的一次成功尝试,是使用电子卷宗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的进一步延伸。传统的实体卷宗,在控辩审都需要阅卷的情况下,往往造成律师阅卷难;电子卷宗则能提供共时性的阅卷,缓解了律师阅卷难问题。从“现场阅卷”再到“网上阅卷”,进一步节约了律师在路途上的时间,是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切实举措。


            扩大覆盖


          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异地网上阅卷需要多长时间?


          肥东县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15分钟。


          3月11日上午,肥东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合肥地区首例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当日,河北平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冀中作为某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申请网上阅卷,肥东县检察院在15分钟内成功指导帮助其完成网上阅卷。张冀中表示满意并予以称赞。


          看到成绩的同时,杨文彧也坦言说,现阶段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社会知晓度和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仍有部分律师未使用过互联网阅卷系统,与此同时,硬件系统流转偶尔存在滞后现象,律师收到电子卷宗下载密码的短信偶尔会有延迟,影响用户体验。


          对此,肥东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公众号、官网、微博等媒介积极向律师广泛宣传互联网阅卷服务;创建检律之家工作群,积极引导律师试用互联网阅卷系统,及时解决律师网上系统操作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协助律师完成注册账户、身份核验,申请案件绑定和预约网上阅卷等事项。


          垫江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检察新媒体、法治垫江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互联网阅卷的宣传,提升互联网阅卷的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座谈会的方式,介绍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增加互联网阅卷的公开透明度,并广泛收集互联网阅卷的意见建议。


          “需要指出的是,电子卷宗并不能完全取代实体卷宗,实体卷宗所含材料的一些具有证据意义的物理特性,难以在电子卷宗中得以体现。因此,律师仍然有要求查阅、摘抄、复制实体卷宗的权利。”王进喜指出,从实体卷宗到电子卷宗,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并没有解决传统卷宗内容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是否是卷宗的一部分,律师是否有权查阅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这些问题仍需要在推进改革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