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近年来,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有效借助福建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轻松实现“指尖诉讼”“线上办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
日前,福清法院运用福建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交通事故遇纠纷。2020年10月23日,孙某驾驶货车沿104国道行驶至东坪村路口,恰巧遇到郑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该路人行横道横过道路。孙某见状避让不及,双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并且郑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郑某、孙某负本事故同等责任。
在线调解化纠纷。承办法官了解到事故双方对该案事实及交警部门责任划分均无异议,但双方因赔偿数额存在争议,且孙某在事故后到山东务工,孙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亦是在外省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双方难以到场协商赔偿。当即,承办法官决定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孙某,告诉其可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身份验证后在线上参与调解。随后,孙某同意积极配合参加案件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在线制作了调解笔录发送给孙某,孙某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并进行了送达地址确认。至此,一场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诉讼服务核心,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减少诉讼参与人诉累,大力提高诉讼效率,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