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洁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准确把握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是落实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定。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各级检察机关应牢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善用法律武器,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常治长效。信息时代,网络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面对近年来网络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的犯罪形势,各级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合相关部门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现依法治网目标。司法理念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相适应是有利于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应根据犯罪和治安情况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重罪、宽缓轻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阶段经济领域的检察工作,一方面需回应传统司法的新要求,在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的同时,也要落实对涉案企业的严管厚爱;另一方面又需达到更高标准,要切防就案办案,将工作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治理更高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意见》专门就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作出各项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意见》特别强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关键在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必须立足司法办案,更加自觉做好预警预判、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要按照《意见》部署,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
贯彻落实《意见》,事关党的检察事业稳健前行、长远发展。各级检察机关应牢记初心使命,更加忠实履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扛起法律监督这一神圣职责,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