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程遥
这里全是岭高谷深的山地,最高点海拔达到4288米,这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也是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皇甫斌进行法律援助的地方。
2021年7月,皇甫斌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指派,来到甘洛担负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任务。
皇甫斌向记者介绍,甘洛县有一座高山叫“吉日波”,彝语意为“闪光的地方”,酷似金字塔,是彝族人心中的圣山。“这里自然环境恶劣,缺少专业法律服务,我就是来到这个‘闪光的地方’为这里的群众传播‘法治的阳光’。”
“老公经常打我,我想离婚,可我实在没能力返还彩礼,怎么办?”7月10日,皇甫斌上班第一天,在他组织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年轻的妈妈阿衣抱着个不到2岁的孩子向其哭诉道。
了解情况后,皇甫斌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帮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起草诉状,并于当天下午到派出所调取了有关家暴的出警记录等相关证据,帮助她办理离婚诉讼。
皇甫斌是一位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被选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来到甘洛后,他更加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尽职尽力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份,他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起,帮助13名农民工讨薪约56.35万元。
今年10月11日,皇甫斌接到甘洛县人民法院法援指派,代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阿布(化名)是一名初中在校生,放学时路过一个无人看管的商店就跟同学一起将放于商店板凳上的钱包内现金盗走。该案件的盗窃金额已经到了法定起刑点,但两人在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皇甫斌见了阿布,发现这个少年认罪态度较好,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后,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皇甫斌和阿布的母亲来到受害人的住处,在协调沟通后,阿布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此后,皇甫斌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官在听取了公安机关及受害人的意见后,结合阿布的认罪态度、又是初犯等综合考虑,最终采纳了皇甫斌的辩护建议:以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阿布不起诉,但为他设置了6个月的矫正教育期,继续回学校接受教育,同时在所在村居提供公益劳动,并定期向检查院书面汇报矫正教育情况。
为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筑牢未成年人犯罪警戒线,皇甫斌立即向司法局领导汇报,请求联合当地的学校,以阿布案件为例,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筑安全教育警线”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皇甫斌的请求得到了司法局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截止目前,他和同事们一起已深入校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多场。
援川4个月来,皇甫斌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已为150多名前来咨询群众解答了法律问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起,协助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文件及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查10余份,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