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服务保障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陇西县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了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全覆盖,为助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内”“外”结合。“内”即发挥各单位公职律师重要作用,“外”即推动各单位外聘社会律师。陇西县现有公职律师11名,分别在全县11个乡镇及部门的法治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其中个别主要执法部门还外聘社会律师作法律顾问。其余没有公职律师的单位,主要聘用社会律师作常年法律顾问。全县整体形成“内+外”的法律顾问聘用模式。
二是坚持“强”“强”联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行以来,各单位均成立了法制股(大队),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对单位日常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把关,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后,大量社会律师参与到顾问单位的法治建设中来,加强了法制审核力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政府决策合法度,提升了出庭应诉效果,形成“法制审核干部+社会律师”强强联合的业务工作模式。
三是实施“零”“活”组合。个别党委部门法律业务量小,聘用的法律顾问事务不多,单位经费紧张,为防止全县搞“一刀切”和只注重“聘”而忽视“用”的现象,提高法律顾问使用率,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实行更加灵活的聘用方式,不实行“包干制”,而是实行聘用“零”费用,以法律顾问今后参与聘用单位法治活动频次及办理的具体案件进行“灵活”收费,这种创新的方式获得了这些单位及县内社会律师的一致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