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天下,种为粮先。种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源头,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端在自己手中。
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托种业司法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大走访、大检查,切实服务保障种业安全和助推种业高质量发展。自今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相关行政部门深入辖区各个乡镇进行联合检查,实地走访了74家中药材种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8家农场、24家农资经销商、3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家花卉种植商户、3家蔬菜种子零售门店、9家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户等共计143家涉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专项活动中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一是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未报先售、未经登记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情况;二是种子标签、使用说明内容是否规范、全面,检查门店经营档案、进销记录、销售凭证是否健全,门店和网络销售平台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三是走访周边群众,对种子质量进行检查。活动中,检察官还向农户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发放宣传册,提高农民对假冒伪劣种子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经销商在出售种子过程中未向相关部门备案、备案种子与实际出售种子品种不相符等问题,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当场对经营户进行警示教育,充分释法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岷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磋商,适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履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以食为先,食以种为先”。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依托“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以种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能动司法检察,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以法治力量护航种业安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