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1/2 10:52:06
司法绩效考核曾连续4年全市最差改革经验如今被视为亮点品牌
从垫底到先进娄星法院怎样实现蝶变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的司法绩效考核成绩,此前连续几年全市最差,其中一项考核指标长期全省垫底,其本身也并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
然而,该区法院没有消极观望、被动等待,反而以一个非试点法院的勇气和胆量,大刀阔斧推进各项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取得了司法绩效明显提升的阶段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江必新,湖南省委书记杜家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等先后作出批示,高度评价该区法院的改革工作,要求学习、推广。
一个长期考核垫底的单位,何以一跃成为各方学习楷模?这个最忙基层法院的蝶变之路,对司法体制改革又有何借鉴和启示?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赴娄星区法院展开调查。
直面困境综合推进形成最大合力
“娄星区法院是娄底市唯一的城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娄星区法院院长郭超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几年来,娄星区法院的案件审判任务(新收加旧存)从2013年的4909件急剧上升至2016年的11942件,增加了140%,而人员编制数只从95个增加到105个,增幅仅为10%,与案件的增长幅度明显不成比例。
近年来,全体办案人员竭尽全力,结案数量屡创新高,2014年至2016年全院年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一直稳居全省法院系统前15位。尽管如此,法院结案数量的增速总是赶不上新收案件数量的增速,导致未结案件数量连年增长,结案率连年下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周期、长期未结案件数量等与司法效率相关的考核指标越来越落后,司法绩效考核成绩连续4年全市排名垫底,有些指标还全省垫底。
“要想有效扭转这种被动落后的局面,我们不能继续依靠过去的工作模式,必须从全面、深化改革要出路。”郭超群说,2016年9月全省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启动后,娄星区法院没有选择等待和观望,而是主动、全面、综合推进各项改革举措。
改革的关键是人才。据娄星区法院政工室主任刘继红介绍,为解决办案人员问题,娄星区法院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和考核,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40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确立了审判团队的核心。同时,娄星区法院开全省法院之先河,创造性地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合作,在大四学生中开办法官助理培训班,由资深法官授课,从中选聘了一批自己培养的见习法官助理,解决了改革初期法官助理的来源问题。通过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选聘了一大批优秀书记员,解决了书记员的来源问题。至此,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40个员额法官全新审判团队正式运行。
记者在娄星区法院看到,每个员额法官团队都拥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室门上挂有某某员额办公室的招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办案团队投入运行,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全院上下风气焕然一新。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释放改革红利
今年5月,娄底市某环保公司及12名员工因对劳动仲裁不服,分别向娄星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速调速裁中心法官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将两批当事人共计24起案件合并审理,围绕员工是否自愿离职、自愿离职是否应当领取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在不到一个月内就达成调解,公司兑现了2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
据娄星区法院副院长阳彪介绍,娄星区法院受理的案件80%以上都是简单案件,原来案件都是分到各个庭办理,繁简不分、平均使力,导致案件流转不快,往往都要3个月后才开庭。为此,2017年年初,娄星区法院在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同时,设立诉讼服务与速调速裁中心、审判执行中心、司法内务中心,打破原有审判庭建制组建办案团队,院庭长直接编入团队办案,确保85%的力量在办案一线。
速调速裁中心全面推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案件审判的繁简分流,诉调速裁中心由1名员额法官和6名未入额法官组成的团队专门负责简易案件的审理,同时聘请了4名退休法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凡是到该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首先引导进行人民调解,争取在立案之前就解决纠纷,调解无效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再立案,所有新收案件首先由速调速裁中心筛选,能够速调速裁的案件分流到该中心办理,要求该中心确保办结全院新收案件的30%以上。
速调速裁中心的设立如同开通了办案的“高速公路”,审判全面提速。2017年2月6日至7月6日,速调速裁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816件,平均结案天数为36.1天,是全院平均结案天数的29.86%,极大地缩减了案件办理天数,提高了司法效率。
同时,娄星区法院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力量配置,组建了39人的执行法警局,将5名年富力强、公道正派的男性员额法官配备到执行局,还配备了7名执行员和16名司法辅助人员,在法警大队设立了由11名法警组成的执行警务中队专门配合执行,执行力量空前强大,执行案件全面提速,打赢执行攻坚战底气十足。
以前的行政化管理是影响法院办案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娄星区法院决定领导首先带头,凡是员额法官的院长、庭长,均编入办案团队办案,由立案庭统一按顺序分案,并且再审案件原则上由院领导办理。员额法官的文书一律自己签发,不再经庭长、院长签发,这样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以前一个案子要走不少程序,现在由员额法官全权负责、‘一槌定音’,实现了审理与判决的责任合一,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近60天。”对此,员额法官李凌感触颇深。
同时,娄星区法院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后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的通知》,为院领导、庭长、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列出了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办案任务,规定员额法官每年结案不得少于200件,庭长不得少于150件,分管院领导不得少于70件,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办案任务的,必须退出法官员额。
据悉,娄星区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后,院庭长办案成为新常态,特别是过去基本上不办案的院领导也到一线办案。截至目前,8名入额的院领导已经受理案件344件,结案276件。
为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娄星区法院还组建了刑事、行政和立案、民事、商事、执行等专业法官会议,对法官因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争议的案件提供咨询建议;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科学公正评价法官业绩。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推选出的法官代表,相关的考评规则正在制定当中,考评委员会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奖金分配、法官晋升、退出留转的重要依据。
司法绩效提升司改效果日益凸显
改革成效体现在司法绩效的明显提升上。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娄星区法院自2017年2月6日开始全面真正实施司法责任制以来,不仅全体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而且全院的司法绩效有了明显提升:自2017年2月6日至7月31日,全院的结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08件,增幅达50%,结案率提高了14.25个百分点。在办案效率显着提高的同时,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进步,与去年同期相比,所结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了6.9%,二审改判率下降了4.66%。全体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被动的局面逐渐扭转。
“如今到娄星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和律师,都能明显感觉到案件受干扰的现象减少了,结案时间缩短了,公平效率由于责任明确了,更让人容易看得见。”娄底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中杰告诉记者,他已经干了20多年的律师,娄星区法院打破传统的权力分配机制,全力打造律师和法院、当事人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机制,他要为法院点个大大的赞。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需要一个良好的改革环境。”郭超群告诉记者,娄星区法院在改革过程中,得到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娄星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全力支持。娄底市中院院长高鑫多次赴娄星区法院调研指导司改工作,娄星区委多次专题研究司改工作,还在娄星区法院召开区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娄星区法院在人财物省级统管之前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今年9月18日,娄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娄星区法院召开,娄星区委书记彭健初在会上高度肯定了娄星区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取得的实效。他说,娄星区人民法院改得主动、改得全面、改得深入、改得务实、改得成功,创造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娄星模式”、打造了改革亮点和品牌,经验要认真学习、推广。
“娄星区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搞小打小闹、走一步看一步,而是注重整体谋划,成型配套,全面推进,连贯进行,始终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相结合,精心设计各项改革举措。”对此,高鑫总结认为,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并把每项制度的边界进行妥善迎合和无缝对接,既打破过去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又充分激发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正是娄星区法院司改的显着特点和亮点。(阮占江 郭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