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6 21:54:41
2016年10月14日,对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天,法院在北京按下司改启动键半年后,率先宣布全面启动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模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改革的价值目标实现,关键是组建符合改革要求的审判团队。二中院院长鲁桂华介绍,要通过新型审判团队的运行达到提高审判质效、办理精品案件,展现法官智慧、体现法官价值,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围绕这个关键环节和理想目标,二中院在科学确定新型审判团队基本架构和职责分工基础上,放权各庭室,由各庭根据审判实际灵活探索团队组合模式和团队内部的具体分工,并借助两级法官会议制度设计符合团队运转要求的精确考核体系,既保障了案件审理质量,又促进了团队良性运转,实现“1+1>2”的“团队作战”功效。
灵活配置谋求最佳组合
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启动后,二中院民三庭进行了一次办公室的大调整,庭内按照新要求组建的三个审判团队,每队一屋。庭长李经纬说:“今后每个审判团队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既然有了新组织,就该有点仪式感。”
李经纬的话也道出了新审判团队的特点,即自成一体,独立完成案件审理,独立开展内部管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司改要求,二中院的新型审判团队是以员额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团队模式。团队内,副庭长或员额法官担任负责人,负责处理团队内的审判管理事务;团队内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办理,且一律由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并决定合议庭成员。在这一原则下,具体的团队组合模式则由各庭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李经纬带领的民三庭最终选择了“4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组合,“这主要是考虑到,万一有一名法官出现病事假等情况,也不会影响到合议庭的工作。”
在民三庭的审判团队内,两名法官助理分别配备给4名法官,每名助理跟两名法官,负责案件的审判事务性工作。朱玥就是这样一名法官助理,在她看来:“法官助理就是法官的‘大管家’。”
作为一个“管家”,朱玥从早到晚闲不下来。拿到案件,她必须快速阅卷并整理好案件材料,随后通知当事人、发诉讼文书、确定案件排期等,如果在与当事人沟通中发现对方有调解意愿的,她还会引导当事人,开展初步调解工作。
“由于之前有一年多的独立办案经验,我做起这些工作比书记员还是要略胜一筹。”朱玥说,她在阅卷时就能初步判断案件的难易程度,预算出大概的审理时间。这样一来,法官的庭审安排就能更趋于合理,案件办理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
在大部分工作都是跑外的执行一庭,团队组合实现了“1+1+1”甚至“1+2+1”的理想模式。这样一来,大量的评估、拍卖、查封等具体手续,就都由法官助理来完成,法官则专司执行思路的确定和执行难点的破解。
鲁桂华说,为了更加符合审判规律要求,二中院的审判团队建设没有搞“一刀切”,在暂时达不到“1:1:1”的标准配置时,允许各庭室灵活配置,并允许团队内人员职责做适当变通,力争做到权责明确、人岗相适。在新型审判团队模式下,审判团队负责审判管理和行政事务,合议庭对具体案件负责,有效破解了改革前办理案件的合议庭与行政管理的合议庭混同的体制性障碍。
“收放兼顾”保证审判质量
“以前,我没接手机,解释都是‘我开会呢’。现在,不接电话,回复都是‘我开庭呢’。”这个变化发生在二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严勇身上。据严勇说,在2016年,他1至8月累计结案大约20件,可自从9月之后,他一个月的结案数都不止20件,这让他这个副庭长的精力,一下子就从过去行政管理为主转移到了案件审理上。
在审判团队全面运转之后,各种工作方式的变化正发生在二中院每一位法官身上。
刘立杰是刑二庭的一名年轻法官,不久前他又承办了一起命案。初步阅卷后他发现,案中自称19岁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可关于他实际年龄的证据却存在很大漏洞。“遇到这类情况,我们会通过调取疫苗注射信息、进行DNA比对等手段确定他真实年龄,只是这些工作很耗时费力。”刘立杰对记者说,“放在过去,这些事都得我自己一趟趟跑。现在有了团队,类似的调查工作就交给助理完成,我就有了更多时间去研究案情和其他证据。”
不过,少了向院长汇报、由庭长签发判决书的环节,不少年轻法官心理都有点不踏实,“没人帮忙把关,这行吗?”
记者了解到,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下,案件经合议庭充分合议,承办人便可制作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审核签字后直接签发。未参加案件审理的院庭长都不能干涉案件的办理。而对于每年办理大量大要案、疑难复杂和敏感案件的北京二中院,“还权于法官”后的审判质量把控,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二中院制定完成的25项司改配套文件中,专门有一个“审判流程工作规定”,记者发现,在这份规定中明确:“承办法官的意见与其他合议庭成员意见不一致、合议庭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合议庭可以提请庭长召开主审法官会议研究。”“合议庭经复议后仍然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庭长提请副院长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
对此,二中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组成员、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周晓冰介绍说,为了既保证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又改变院庭长旧有的行权方式,二中院在庭室内设立了主审法官会议,同时建立全院各审判业务口的专业法官会议。通过两级法官会议对案件的公开讨论,实现院庭长对案件监督的目的,还避免了对案件的不当干预。与此同时,对于涉众型案件、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等几类特殊案件,法院还设置了“报备”制度,遇此类案件或者安排院庭长直接审理,或者由院庭长听取合议庭的审理情况汇报,可以给出建议,但不得干预合议庭最终的意见。
二中院干部处处长杜岩说,案件质量的保证归根结底要靠法官素质的提升,而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下,通过搭建各种业务交流平台,实现了团队内部与团队之间的沟通协作,也促进了法官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有利于法官业务能力的提升。
多管齐下运转平稳高效
二中院劳动争议庭从2016年6月开始率先试点审判团队运行模式,选择了原来的两个固定合议庭合并为一个审判团队,组成了“422”的团队架构。团队运行后的4个月,庭长周晓冰发现,这个审判团队4名法官平均每人每月结案18件,结案数始终居全庭首位。
不过,在周晓冰看来,短期的数字本身还不足以说明效果,但从试点情况分析,要让团队运转有效,降低团队管理成本,让人员搭配衔接到位至关重要。
杜岩告诉记者,为了让有限的审判资源在每个团队中实现最优配置,二中院从员额法官选任时就开始了精确计算。借助该院自主开发的司法工作量核定系统,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个层级入手,测算出全院各业务庭应匹配的团队数量和规模,并结合各业务庭的人员特点和案件特点,推算出各审判团队应配备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数量。
科学的员额配比是第一步,接下来团队的组合则考量着每位庭长的智慧。民二庭庭长周瑞生说:“审判团队归根到底还是人与人的组合,要团队运转得好,首先团队内的人要默契。”为此,周瑞生先是靠着自己在民事审判领域工作多年、了解人员情况的优势做了个搭配,尽可能男女平衡、新老结合,稳扎稳打型和雷厉风行型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民二庭有个党建传统品牌——连心桥,是个谈心的常态机制。此次司改过程中,民二庭就借助党建传统,以支部为单位,分层分类进行谈心,认真听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们的要求,消除思想上的顾虑。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民二庭,在二中院全院范围内,思想动员工作贯穿了司法改革始终,院里还专门收集全员干警关心的问题,集合成《司法改革问答手册》,为大家排除疑虑。
紧接着,配套的考核方案及严格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又从另一层面为团队高效运转助力。杜岩说,经过先期广泛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二中院明确了法官的10项职责、法官助理的13项职责和书记员的14项职责,让每个团队角色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类人员业绩档案,加强人员分类考核,且将考核对象从以往的“以庭室考核为主”调整为“以法官和审判团队考核为主”。在考核主体上还明确了两级考核的原则,院内只考核到庭室,对团队和个体的考核由各庭室制定自己内部考核方案,报院里备案。此外,院里还规定,连续两年在本庭室审判质效排名末位的法官要退出员额。
鲁桂华说,二中院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基本实现了分工配合有章可循,评议规则逻辑严谨和权利责任的统筹明晰,解决了旧模式下承办法官越位、审判长权力扩张以及合议形式化等问题。同时,全院工作也实现了“以法官为中心”和“以审判为重心”的转变,法官责任感与尊荣感明显增强,为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下,案件经合议庭充分合议,承办人便可制作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审核签字后直接签发。未参加案件审理的院庭长都不能干涉案件的办理。而对于每年办理大量大要案、疑难复杂和敏感案件的北京二中院,“还权于法官”后的审判质量把控,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二中院制定完成的25项司改配套文件中,专门有一个“审判流程工作规定”,记者发现,在这份规定中明确:“承办法官的意见与其他合议庭成员意见不一致、合议庭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合议庭可以提请庭长召开主审法官会议研究。”“合议庭经复议后仍然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庭长提请副院长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
对此,二中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组成员、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周晓冰介绍说,为了既保证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又改变院庭长旧有的行权方式,二中院在庭室内设立了主审法官会议,同时建立全院各审判业务口的专业法官会议。通过两级法官会议对案件的公开讨论,实现院庭长对案件监督的目的,还避免了对案件的不当干预。与此同时,对于涉众型案件、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等几类特殊案件,法院还设置了“报备”制度,遇此类案件或者安排院庭长直接审理,或者由院庭长听取合议庭的审理情况汇报,可以给出建议,但不得干预合议庭最终的意见。
二中院干部处处长杜岩说,案件质量的保证归根结底要靠法官素质的提升,而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下,通过搭建各种业务交流平台,实现了团队内部与团队之间的沟通协作,也促进了法官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有利于法官业务能力的提升。
多管齐下运转平稳高效
二中院劳动争议庭从2016年6月开始率先试点审判团队运行模式,选择了原来的两个固定合议庭合并为一个审判团队,组成了“422”的团队架构。团队运行后的4个月,庭长周晓冰发现,这个审判团队4名法官平均每人每月结案18件,结案数始终居全庭首位。
不过,在周晓冰看来,短期的数字本身还不足以说明效果,但从试点情况分析,要让团队运转有效,降低团队管理成本,让人员搭配衔接到位至关重要。
杜岩告诉记者,为了让有限的审判资源在每个团队中实现最优配置,二中院从员额法官选任时就开始了精确计算。借助该院自主开发的司法工作量核定系统,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个层级入手,测算出全院各业务庭应匹配的团队数量和规模,并结合各业务庭的人员特点和案件特点,推算出各审判团队应配备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数量。
科学的员额配比是第一步,接下来团队的组合则考量着每位庭长的智慧。民二庭庭长周瑞生说:“审判团队归根到底还是人与人的组合,要团队运转得好,首先团队内的人要默契。”为此,周瑞生先是靠着自己在民事审判领域工作多年、了解人员情况的优势做了个搭配,尽可能男女平衡、新老结合,稳扎稳打型和雷厉风行型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民二庭有个党建传统品牌——连心桥,是个谈心的常态机制。此次司改过程中,民二庭就借助党建传统,以支部为单位,分层分类进行谈心,认真听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们的要求,消除思想上的顾虑。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民二庭,在二中院全院范围内,思想动员工作贯穿了司法改革始终,院里还专门收集全员干警关心的问题,集合成《司法改革问答手册》,为大家排除疑虑。
紧接着,配套的考核方案及严格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又从另一层面为团队高效运转助力。杜岩说,经过先期广泛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二中院明确了法官的10项职责、法官助理的13项职责和书记员的14项职责,让每个团队角色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类人员业绩档案,加强人员分类考核,且将考核对象从以往的“以庭室考核为主”调整为“以法官和审判团队考核为主”。在考核主体上还明确了两级考核的原则,院内只考核到庭室,对团队和个体的考核由各庭室制定自己内部考核方案,报院里备案。此外,院里还规定,连续两年在本庭室审判质效排名末位的法官要退出员额。
鲁桂华说,二中院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基本实现了分工配合有章可循,评议规则逻辑严谨和权利责任的统筹明晰,解决了旧模式下承办法官越位、审判长权力扩张以及合议形式化等问题。同时,全院工作也实现了“以法官为中心”和“以审判为重心”的转变,法官责任感与尊荣感明显增强,为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李松 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