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9:39:16
江西消防创新回访机制构筑执法“防火墙”
把消防执法评判权交给群众
“你单位在申报项目审批手续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是谁?他是否一次性告知申报所需材料名称?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插手消防工程等现象?是否存在拖延不办、超时办理或故意刁难、增设门槛的情况……”
2017年1月11日上午,当江西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建雄看到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洪炳辉冒雨上门回访时,眼神中露出一丝惊奇。“我以为执法回访只是走走过场、寒暄几句,没想到这么认真,连消防部门谁为我们办事,办什么事,办事时限、态度和廉洁情况的每一个细节都问得清清楚楚。”陈建雄说。
2016年11月,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在总结近年来执法回访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出台了《监督执法行为回访暂行办法》,要求在全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广泛开展监督执法行为回访活动,把消防执法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倒逼消防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并藉此整治执法不公不廉和效能低下等苗头性问题。
根据该暂行办法,回访工作由江西消防部门各级纪检监督干部和大、中队政治主官负责具体,回访的重点包括行政许可、备案抽查以及有自动消防设施设置要求的监督检查、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执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备案抽查事项100%回访,其他执法事项抽访10%以上,回访结果均100%反馈。
“针对不同的执法事项,我们分别采取上门、电话、信函、恳谈会,以及消防政务微信平台和手机推送短信等形式,向执法对象进行回访。”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纪委书记、副政委饶春风介绍说,上至总队长,下至基层防火监督参谋,总队纪委为每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都建立了执法行为回访档案,像干部档案一样规范管理,每次回访情况均记录在册,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调动单位的,其个人回访档案随转,并作为岗位调整、晋职晋衔、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某消防大队有一名执法人员因回访档案中记录了办事拖延等行为,在职务晋升中受到影响。”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委柯兴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了力求回访工作真实,避免被执法对象碍于面子只说好话的现象,该支队专门设计修改了“九江消防”公众微信号,在“指尖监督”一栏设计了不记名回访暨测评表,依托“互联网+”思维,让监督无处不在。
记者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登录“指尖监督”平台发现,涉及消防执法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均可在平台上进行举报。据了解,该支队要求各级执法干部特别是主办人员要提醒执法对象进入“指尖监督”平台进行执法评议和反馈,从而实现对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项目“一项一评议”。
此外,景德镇、上饶、新余、吉安、宜春、萍乡、鹰潭等地的消防部门,则通过与纪委等单位建立廉政监督横向协作机制、参与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邀请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座谈、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回访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同时,对回访中群众满意率低的消防执法人员进行及时约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据统计,自2016年11月以来,江西省消防部门共回访社会单位1145家,收集汇总执法回访对象的意见建议1800多条,实施约谈15人次,整改执法质量问题860余处,处理结果均第一时间反馈回访对象和社会廉政监督员。
“出台和落实监督执法回访制度,就是要前移纪检监督关口,抓早、抓小、抓苗头,构筑消防执法‘防火墙’。”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房凌春表示,回访有利于促进监督执法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有利于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要把回访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改进作风、提升效能、赢得信任的过程,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黄辉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