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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法治模范”引导群众懂法守法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1: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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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法定义务弘扬法治精神
         
        宁夏“法治模范”引导群众懂法守法
         
        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清真大寺管委会主任段文海、银川市西夏区长城须崎社区书记刘丽娟、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杨显村村民杨林、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历春、固原市进元驾校校长聂广进、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人民调解员白金伏……这些“守法好公民”的代表,在平凡岗位上践行法治理念、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自2014年宁夏开展评选表彰“守法好公民”活动以来,先后产生宁夏“守法好公民”235名,他们在不同岗位、不同行业传递着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理念,在宣传法律、遵守法律和法治实践中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自治区党委将评选“守法好公民”活动写进《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自治区主要领导接见了首届宁夏“守法好公民”。
         
        今年,宁夏将“守法好公民”评选表彰活动调整为评选“百名法治模范”。宁夏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工作人员介绍,“守法好公民”评选表彰活动的初衷,是表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突出先进典型的群众性和代表的广泛性。在评选对象上,规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评选对象。由于“守法好公民”的标准不是很高,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做到,为突出表彰对象的先进性,故在守法的基础上,强调“模范”,以突出典型示范效应。
         
        树立一群守法模范影响人
         
        白金伏已记不清上门调解过多少次纠纷,只要村民来一个电话,他就会在最短时间赶到纠纷现场。宪法、婚姻法、土地法、继承法……白金伏深入农村宣讲法律知识达上百场次,他也因此被评为2015年度宁夏“守法好公民”。
         
        2006年,杨林的父亲杨志明为救落水女孩不幸遇难,被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评定为革命烈士,身后留下19.7万元债务。“我爹去了,他的债我来还!”杨林重新给债主打下借条。除了在家种田,杨林利用一切时间打工赚钱。2015年1月23日,杨林终于还清了所有父债。当获知自己被评上“守法好公民”时,杨林愣住了:“觉得自己没做啥了不起的事。”邻居们说:“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替父还债,值得我们学习。”
         
        “守法好公民”评选表彰活动自下而上、由点到面、层层传递着守法光荣的理念,引领了社会法治新风尚,守法逐渐进入宁夏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讲好尊法守法故事感染人
         
        为更好发挥“守法好公民”的示范带动效应,2016年4月,宁夏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文明办部署开展了“守法好公民”事迹巡回报告活动。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从第一、二届宁夏“守法好公民”中选出6名事迹突出者,组成宁夏“守法好公民”事迹报告团,于同年12月19日至23日,分别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自治区高校、宁东化工基地以及区直部门举行了8场自治区级报告会,全区社会各界6000余人在现场聆听了报告。
         
        报告团团长、宁夏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6名“守法好公民”中,有的是学法用法的先进,有的是遵法守法的模范,有的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榜样,有的是用法律服务百姓的典范。举办“守法好公民”事迹报告会,目的就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争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公民。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守法好公民”活动为契机,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八进”建设,不断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3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挖掘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表彰的“守法好公民”典型事迹,创作编排具有地方部门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并开展巡演活动,使守法人物的先进事迹更加丰满、不断升华。获得首届“最美银川”微电影大赛金鹊奖的微电影《诺言》,就是以“守法好公民”杨林事迹为题材创作的。海原县组织编排的《糊里糊涂》《送锦旗》,永宁县《阳光法治大舞台》栏目推出的“守法好公民”说法系列栏目剧,都深受群众喜爱。
         
        助推普法培养法律明白人
         
        3年来,宁夏紧紧抓住“评、赞、学、做”守法好公民的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银川市西夏区在辖区50个社区16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聘请了64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宣传信息员,打造以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信访接待、弱势群体维权等为一体的法律公共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今年6月,宁夏司法厅下发通知,在全区推广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该模式主要依托QQ的视频聊天功能,建立视频QQ群,为9个司法所、76个村居社区配备摄像头、耳麦,与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连接,指派专业律师在线答疑,形成以中心为根基,以辖区惠民法律服务站为支干、以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偏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同时,宁夏普法办支持、引导和鼓励各地建成了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等法治教育阵地,引导开展特色化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开展知识竞赛、手抄小报、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和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种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落实法律课程,把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培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环节。“守法好公民”赵永春、马希芳两位老师结合青少年特点将法律法规编成小故事,利用班会、思想品德课等时间给孩子们宣讲,带动了农村和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