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4 21:13:43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看法院裁判过程透明不透明、裁判结果公正不公正、办案效率高不高、胜诉权益能不能兑现。所以,我们提出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并将其作为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2017年1月24日,新当选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语气坚定。
在司法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吉林法院不忘初心,将目光锁定在回应群众对公正的期盼、解决影响公正的痛点、消除干扰正义的担忧。这凝聚着吉林高院新一届党组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
打造“智慧法院”
古罗马有句广为流传的法谚:“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司法公正是否名副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有着怎样的切身感受以及社会的整体性评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为“一个目标”规划了清晰的实践路径——“全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纪律和规矩从严,实现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正;集中整治案件审限问题,案件再多、压力再大,也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实现让人民群众等得起的公正;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获得实现得了的公正。”
司法要抵达“看得见”的公正必须深化司法公开,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阳光化司法运作要求提高司法透明度,满足案件当事人和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吉林法院的阳光司法充分借力信息化,随着吉林电子法院建设的稳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网上公开现已全面落实到位,法官办案全程留痕,当事人可以更加及时快速地了解相关案件的处理进度,真正把诉讼过程“晒”出来。
电子法院使司法公开进度成为群众感知司法改革的“温度计”,实现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对诉讼活动的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对案件审理流程和法官办案的留痕监督,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吉林法院将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升级,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就是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要求,围绕‘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系统,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吉林高院院长寇昉对此满怀信心。
寇昉进一步解释:“具体来说,要全方位扩大电子法院运用的覆盖面,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公开等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审判管理、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要充分运用电子法院系统。今年,各级法院科技法庭覆盖率要达到100%,实现全面网上办案办公,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执行案件信息、生效裁判文书等都要上网公开,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实现三级法院系统互联和数据传输利用。要将电子法院运用纳入绩效考核,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指标,实现人机适配,进一步推动电子法院的全天候应用,为进一步开发融合、进一步深度运用奠定基础。”
当事人的公正获得感还常常来自于诉讼参与的便利性。2017年的吉林法院将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方面继续探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电子诉讼,让他们充分享受法院“网络店”的便利;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通过提高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率等措施,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加强民生案件审理,妥善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加大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解决;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力度,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以优质赢公信
精者,专其业也;诚者,仁其心也。司法工作者当如医者,不精不诚,不足以当其任。
为了使司法公正赢得百姓认可,吉林法院着重从制度和规矩出发,规范引导全省法官持身公正、持心公允,秉持“工匠精神”,对每一项司法程序、每一个案件细节都精心打磨、细致审理,让公平正义融入每一个案件之中,让每一个“司法产品”都经得起时间的洗礼。
吉林法院将重点从三个大方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积极推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和管理贯穿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使法官在监督下行使司法权;三是案件审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司法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审判工作要努力缩小法院工作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现实司法感受之间的差距,努力使案件的审判既遵循法理,又符合情理。
为了摒弃办案“久拖不决、久审不
结”的弊端,吉林法院提出“审限是法律规定办理案件的最长时限,却不是最佳时限”的理念,全面推动办案“提速”,要求各级法院牢固树立节省时限意识,尽最大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全面实施对审判流程节点的实时管控和动态跟踪,严格审限管理,避免办案拖延,杜绝案件超审限。狠抓均衡结案,从年初有计划地调控收结关系,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件相对稳定的良性循环。省高院将逐月对各级法院均衡结案情况进行监控,对结案不均衡情况严重的法院进行通报。
2017年是吉林作为试点省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吉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的关键是重点任务落实上的精耕细作,以改革新成效创造新的吉林经验。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吉林三级法院将全面建立起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把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设成巩固改革成果的助推器和预防司法风险的“定海神针”。省高院已专门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相关制度,运用系统思维,将各个部门工作都纳入考核体系,实行目标化管理,在年初就明确设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随后进行全方位考核和管理,实现工作干在平时、考在平时。
打赢执行硬仗
解决执行难既考量司法智慧,也考验司法能力。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试点省份之一,吉林确立了今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始终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工作,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从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吉林建设目标考核内容。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17年2月17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出席会议并就下一步执行攻坚作出指挥部署,要求政法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执行难的解决。目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在吉林省形成。
吉林高院在2016年提出“先易后难、分批化解”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九个一批”化解措施,组织全省法院执结历史积案78500件。对于剩余难啃的“骨头案”,今年,吉林法院将采取“区别情况,分类施策”的办法,对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依法限制人身自由、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强力执结一批;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案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涉民生案件、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报告党委政法委,由党委政法委统一协调推动,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化解、实施司法救助、纳入财政预算等方式,集中执结一批;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要依法移送破产一批。省高院将每季度部署开展一次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任务落实。
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预计在2月底前全部建成;加快与金融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建设速度,提高应用水平,并与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点对点”连接的全覆盖。
在监督管理执行案款方面,制定了全省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细则,建立案款发放局长审批制度,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合理、及时发放。加快推进执行案款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尽快实现执行案款管理“一案一账户”。强力推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软件的全面应用,通过对37个关键节点的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管控。
对执行工作成果的评估,吉林法院将根据日前已经发布的《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指标体系》,逐一对照所完成执行案件和整体工作质量是否达到指标要求,达不到要求的重新返工,确保符合评估标准。
决定了的事情一定要立言立行,各项目标任务既已明晰,坐等是等不来的,空谈是谈不出来的,只能靠苦干、实干、拼命干。
吉林高院为了发挥表率作用,将实行严格的清单管理和绩效考核,把各项工作任务清单化,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年按清单推进工作,年底按清单进行考核;各部门则按照任务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王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