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4 21:45:46
贵州省黔南州苗族布依族自治州都匀市的平浪镇地处山区,布依文化源远流长,布依族人口占平浪镇总人口的80%以上。在这群山环绕、林木青葱、布依文化浓郁的平浪镇,坐落着都匀市人民法院最远的派出法庭——第三人民法庭,辖区范围1150.39平方公里。
近年来,都匀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结合辖区民族特色,以少数民族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谐、辖区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87件,结案率为83.97%,案件调撤率达81.21%。
法官深入乡间巡回办案
“双语”庭审接地气
“语言不通是庭审中的最大障碍,将“法言法语”变‘土’,公正审判才能让当地人‘听得懂’。”2017年,3月29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该庭“双语法官”杨庆红协助下顺利调解,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许。
“由于原告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生活,无法准确用汉话表达自己的意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随即改用布依话进行庭审。
结合民族习惯法,经法官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真的太感谢你们法官了,能用我听得懂的语言来跟我讲法律、讲道理,让我感觉很亲切、值得信赖。”原告王某某对法官感激地说道。
“这其实并不是典型案例,只是我们使用“双语”破除沟通障碍审结的案件之一。”“双语法官”杨庆红在案件调解后说道。
杨庆红介绍说,30多年的法院工作,让他感受到的是在履行审判职能时,要充分结合当地布依族民族特色,使用自己“双语”优势将法律威严与社情民意完美融合,才能赢得众多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2017年上半年,通过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开庭审理案件7件,成功运用“双语”调解纠纷21起。
“跑腿”法官忙巡回
“山路难走,水路难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骑车出来也不方便,我们多跑腿、多用点心,当地群众就能少受点累!”2017年5月17上午10时,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负责人韦一郎带着书记员罗光照,前往该庭辖区毛尖镇一户农家,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从该庭出发,驱车一个半小时到达农户家,步行半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原告李某某的家。
大门前挂上国徽,桌椅摆成审判台,几个凳子设成旁听席……巡回法庭开庭了。
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进农家开庭
庭审中,原告李某某情绪激动,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析理释法,劝解疏导,最终按照法律程序顺利地完成了庭审。随即,原被告的家人纷纷对法庭表达了感谢、感激之情。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家门口看‘打官司’,真是太精彩了,第一次感觉法律离我们很近,也多亏了法官跑这么远给老李家讨公道”。“围观”庭审的村民刘大爷对法官感慨道。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我们,走进农家巡回开庭都成为我们的常态啦!”开完庭已接近中午14时,还没吃午饭的韦法官和小罗助理边收拾着临时布置起来的法庭,边说着巡回开庭的经历。
韦一郎介绍说,为破解地广人稀、案多人少的突出难题,第三人民法庭实行“1+1+3”片区法官负责制,由一名法官带领一名书记员(或诉讼服务人员)到原三个乡镇巡回审理、法治宣传及对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仅仅今年上半年,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法官就进村入寨为群众送达各类材料共计2600多次,巡回审理各类案件176件,占总收案的61.32%。
“体验式”开放日受好评
“如何让“法治”这个概念根植于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心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绽放出灿烂的“法治之花”?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思考的一个方向。”2017年6月13日,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为毛尖镇、江州镇、石龙乡等乡镇的2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代表举办了“法治体验开放日”活动。
为将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直观地展现在山区少数民族群众面前,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布依族群众代表亲身体验了打官司的流程。
在轻松温馨的家事调解室室里,法律温情和司法的温暖让少数民族代表们纷纷点赞,而满足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的科技法庭,更是让代表们赞不绝口。
“面对面”法律互动答疑环节,将当天的“法治体验开放日”推向高潮。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具体案件,王福杰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并送上了内容丰富的“法律大礼包”。
“直接到法庭来与法官们‘面对面’互动交流,这种‘体验式’式的学法方式很不错!”平浪镇布依族大爷王某某这样谈起参与活动的切身感受。
2017年上半年,都匀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举办“体验式”公众开放日3次,走进辖区村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20余人次。(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