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5 21:14:51
浙江24个基层检察院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绿色办案”方式
人格甄别“一站式”询问实现双向保护
15周岁的高某觉得苹果手机功能多样,就抢了一部而涉嫌犯罪,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春燕工作室”依托网格化观护的“绿色办案”方式,为这个迷失的“雏燕”筑巢,促其走上正途。
高某涉嫌抢劫案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之一。《法制日报》记者获悉,近3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万余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从2014年的10142人下降到2016年的6849人,降幅达32.4%,但总量仍处高位。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黄生林介绍说,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一块“试验田”,在2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两项试点,目前已对10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人格甄别,对11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据介绍,人格甄别是指通过引入专业心理专家、依托人格测评量表、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涉罪未成年人人格进行测评,结合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科学、精准的人身危险性、教育挽救可能性评估,为司法处遇措施、帮教方案制定提供依据参考。
浙江省检察院未检处处长糜方强介绍说,自去年8月试点以来,富阳、海曙、龙湾、瑞安、南浔、路桥6个试点检察院出台了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试点工作制度。如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格甄别工作细则》,详细规定了开展人格甄别的主体、启动时间、方式方法等,借力医院心理支持专业力量,与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中开展心理支持工作的合作协议》,挂牌成立未检心理支持中心,中心已对7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艾森克心理测试,对部分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焦虑、抑郁量表自评,形成人格甄别报告。
南浔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章春燕告诉记者,人格甄别须经得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涉罪未成年人单独完成各项心理测试,交由医院的心理专家完成评估报告,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量刑建议、社区观护及矫正等参考依据。心理评估报告入卷保存,做到全程留痕,提升工作规范。
17周岁的杨某先后3次在自家渔船内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自己也一起吸食。南浔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启动人格甄别,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试和疏导以及亲情会见,综合评定后对杨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6个月考察期内,搭建由承办检察官负责监督引导,杨某父母、社会观护员(即专业心理咨询师)、爱心守护员(即该院检察官)三方共同参与的“1+3”帮教模式。目前,杨某与父亲和继母共同居住,家庭和睦,已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回归正途。
浙江积极探索“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制度,试点检察院建立与公安、法院以及医疗机构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在派出所、医疗机构或本院办公大楼建设用于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身体检查的专门场所。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取证,减少二次伤害。
记者了解到,由于“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需要依托专门工作场所进行,试点以来,各地普遍将专门工作场所建设提上日程。目前,工作场所的选址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在检察院大楼建设专门工作场所、推动公安机关建设专门工作场所、联合医疗机构在医院建设专门工作场所。
浙江省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裘菊红介绍说,从建成工作场所的功能分析,在公安机关内建设的大多功能单一,以谈话室为主;在检察大楼内建设的除谈话室外,一般配套建有心理咨询室;个别建设在医疗单位的,则充分运用医疗单位资源,询问、身体检查等取证工作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可以“一站式”完成。(王春 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