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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整工作作风 坚持量才施用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5 21: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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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整工作作风 坚持量才施用
         
        哈尔滨中院从严管理经验得到推广
         
        “2002年哈尔滨中院在全省法院中排名末位,司法质效低,案件被发回重审、被改判率高,干警随意接受吃请,群怨高呼。”面对这种形势,从2003年开始,哈尔滨中院党组作出决定,对法院队伍实施全面从严管理。14年后,2017年5月1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了关于推广哈尔滨中院全面从严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从严管理到底有多严?从严管理怎样对哈尔滨中院队伍建设进行了“骨髓移植”?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那些年见证、履行、落实从严管理的哈尔滨中院的法官们。
         
        法院乱象已到非常地步
         
        “说实话,当时我并不太想到哈尔滨中院工作,因为这支队伍松散的作风我早就听在耳中看在眼里。”哈尔滨市中院院长步延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当年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2004年,他还是从黑龙江省高院调到哈尔滨中院担任副院长。
         
        另一名于2002年年底到哈尔滨中院任职的是王克伦,时任哈尔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也是从严管理的最初发起人。
         
        王克伦带领新组建的党组班子几次开会探讨,发现法院乱象已经到了非常地步:作为黑龙江省会城市中级法院,案件频频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审判质效排名连年位居全省倒数;每到中午、晚上,法院附近的“腐败饭店”一条街上几乎家家都有法院法官的身影;案件当事人频频到法院上访,有时甚至是本院的法官写匿名信举报自己的同事。
         
        哈尔滨中院党组认为,非常问题要采取非常手段,最要紧、最应该做的就是抓从严管理,没有从严管理就没有司法公正。
         
        2003年年初,时任院长王克伦提出全面从严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
         
        作为从严管理的切身经历者,起步时的艰难至今历历在目。步延胜告诉记者,从严管理是件好事,但在当时还并不具备如今十八大之后“狠杀四风”“八项规定”的社会大气候,所以当年从严管理执行起来难度巨大。
         
        当时,一部分中层干部持观望态度,想看看院长王克伦是否有决心、有铁腕。还有一些基层法官搞起了“维权”小动作。
         
        “告状搞来了调查组。”步延胜说,当时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派来了联合调查组,哈尔滨市委也派来了调查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调查组得出结论:哈尔滨中院领导班子自身是廉洁的、做法是正确的,哈尔滨中院从严管理是创新政法队伍监督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9年通报院长庭长2692人次
         
        从严管理究竟有多严?
         
        在一次重要的全院会议上,由于设备原因国歌没能及时播放出来,王克伦当着全院法官的面表示追究责任,宣布给予常务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通报批评。
         
        据了解,除了当场被宣布通报批评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外,会后张贴出来的通报文件中还有10多名参会法官,通报原因是“开会期间接电话或者打瞌睡”。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发通报的干部处会马上提供会议期间的监控录像进行佐证。
         
        实行从严管理以来,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各个层级几乎每个人都被通报过,只要出了问题没人能够例外。
         
        如今已是哈尔滨中院干部处处长的王大鹏告诉记者,2003年全面推行从严管理的时候他还是一名普通法官,因为对自己要求严格,他从来没有被通报过。但是被提拔到干部处工作以后,因为监督其他干警不到位,应该给予通报的没有及时通报,有“存在私情保护”之嫌,受到了两次三类通报。
         
        步延胜说,从2003年至2011年,哈尔滨中院的从严管理经历了初创和巩固两个阶段,从统一思想认识到建立措施制度,可以概括为四大层面:一是哈尔滨中院党组提出了“从严、求高、抓实”的六字治院方针。二是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三是以监督为核心,提出了“审判部门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就是好;监督部门多发现问题、发现大问题就是好;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就是好”的工作标准。四是建立了“通报批评、审判监督、评估排序、选人用人、惩戒追究”五项工作机制。
         
        在具体操作中,针对纪律作风散漫、审判问题多发、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建立了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纪律作风通报制度、纪检监察通报制度、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涉诉信访通报制度等“5项通报批评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改进工作作风。
         
        9年间,全市法院共发出《督查通报》335期,《纪律作风通报》1339期,《纪检监察通报》486期,《案件质量通报》713期,《信访通报》1494期,通报两级法院院长、庭长2692人次,通报干警6532人次。广大干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显着提高。
         
        提拔与平时通报奖惩挂钩
         
        “你对案件审理失于监管,应该负什么责任?”2011年离开道里法院,现任哈尔滨市纪委常委的窦志国同样是哈尔滨中院全面从严管理的践行者。谈起案件剖析制度,窦志国对同事所提意见的尖锐和不留情面至今难忘。
         
        “当时,很多人的心态是法院里开奔驰宝马上班的就是法官里的‘大手儿’,下班骑自行车早早回家的肯定是个没出息的小书记员。”窦志国直言不讳地说,这就是法官理想信念的丧失,价值观的扭曲,因此从严管理对有些人来说痛如割肉。
         
        针对领导作风不实、好人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哈尔滨中院建立了诫勉谈话制度、停止工作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停止审判权制度、扣发奖金制度、违法违纪公开处理制度等六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作问责,强化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
         
        “众多从严制度中,邀请当事人来院述说,杀伤力最强。”窦志国告诉记者,当事人来院述说时,法院全员参加现场录音录像。有时当事人情绪激动,指名道姓地讲述案件审理中的遭遇,办案人员就在下面听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9年间,全市法院院长审批延长审限案件97件;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181次;开展院长集体接访255次;评查重点案件2619件;公开听证疑难信访案件687件;剖析典型案件851件;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109次,纠正有问题案件91件。法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权力滥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关心法院整体形象、上进心不强等问题,建立横向对比排序制度、同期对比评估制度、专项考评推进制度等“三项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实行全员调动,推动整体工作水平。
         
        此外,哈尔滨中院还建立了“申请让位”制度、“一分为四”制度、“院庭长办案”制度、“入围选拔”制度、“以考促学”制度等5项“选人用人制度”,坚持量才施用,落实政绩取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从普通法官成长为庭长,院领导没有抽过我一根烟,喝过我一口水。”哈尔滨中院刑二庭庭长王玉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起了自己的升职体会。他说,能不能入围、能不能提拔,有明确的打分标准,且与平时的通报奖惩一一挂钩,所有的评比排序全部量化公开。
         
        从严管理蓝图一绘到底
         
        2011年年末,步延胜正式接任院长,成为哈尔滨中院新党组的“一把手”。
         
        “换领导等于换概念,新官不走旧官老路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窦志国说,但步延胜并没有那样做,而是更加坚定地将从严管理的蓝图一绘到底,这也是从严管理取得今天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行从严管理以来,哈尔滨中院成绩斐然,连续多年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一。中院机关获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二等功”。哈尔滨中院作为全国法院唯一代表,在全国政法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上介绍了从严管理经验。
         
        “审判、执行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事关司法公正大局。自2012年起,我们的思路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转向发现问题、预防问题。”步延胜说,近几年哈尔滨中院将从严管理从纪律作风向审判执行、队伍管理、行政管理全面延伸。
         
        2017年5月11日,黑龙江高院作出《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法院向哈尔滨中院学习,坚持从严管理,促进司法公正。
         
        步延胜表示,今年是全面深化从严管理的起步之年,要服务大局发挥好审判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司法服务;要全面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为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服务;要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全面依法治国做好服务;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以严管体现厚爱;以全面深化从严管理的实际行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哈尔滨法院有效落实。(崔东凯 张冲 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