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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推进“网上公安”建设的路径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5/9/28 1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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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政委 樊守林
         
        网络的兴起与发展已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当前,随着“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时代的到来,“网上公安”建立与发展成为公安机关警务创新和警务改革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公安机关只有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换思维、更新理念,把“网上公安”建设工作置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进行谋划,置于公安机关改革发展的重点方向去推进,才能真正立于发展潮头,实现公安工作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
         
        以“互联网+”理念实现“网上公安”业务全覆盖
         
        “互联网+”正在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推动各行各业的升级换代。公安机关必须立足互联网时代大背景,积极拥抱“互联网+”,主动适应和研究新情况,树立互联网思维,应对互联网对公安传统工作方式产生的颠覆性挑战,研究谋划和推进互联网与公安工作的融合,通过对固有警务运行模式的网络化改造,推动公安业务网上网下融合。
         
        “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将公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网络化流程改造,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架构模式,探索非接触式的、非现场的、安全有效的行政审批审核。当前,公安部正在构建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实现驾考和车检预约等事项的网上办理,并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改善完备,逐步实现所有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互联网+警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符合政府公开规定的警务信息,及时、全面、主动、依法予以公开。建立网上在线咨询、求助、信访、预约、查询等栏目,形成公安机关服务群众、对外展示形象的网络窗口。
         
        “互联网+打击防范”。当前社会,人们的衣食住行和交流沟通无不在互联网上留下可以查询的历史痕迹。公安机关必须占领网络这块阵地,推动网络阵地化、实时化的打击防范工作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预警和推送体系,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反馈至业务主导部门并形成会商联动机制,予以重点打击,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以“大数据”理念拓展“网上公安”社会治理能力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发展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以各种方式进入社会治安领域,社会治理任务日益繁重。公安机关必须适应形势,大胆探索,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理念方式和技术手段,以“网上公安”建设为重要抓手,向数据资源要警力、要战斗力,不断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能力。
         
        以“整合+研判”引领警务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渠道诉求来源,加强民生警务热线、网络“信访投诉”等栏目建设,全面汇总媒体、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各方面的信息和意见建议。通过对群众民意诉求的分析整理,用数据评估各地区、各警种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问题导向和问题倒逼,解决突出问题、弥补工作短板,始终让民意引领警务工作。
         
        以“回访+研判”优化窗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警务回访工作机制,在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统计基础上,加大网上网下警务服务工作的回访力度。通过对回访数据的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使公安工作的评判权始终握在群众手中,促进公安机关提高服务效能,赢得群众最终的满意。
         
        以“巡查+研判”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建立民生诉求网上巡查制度,将网上采集到的各类警务办理信息、民生诉求信息等与“警务云”系统对接,为“警务云”系统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避免“小人物办大事”情况的发生。
         
        以“移动互联网”理念推动“网上公安”向“掌上公安”发展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人,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公安机关应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探索建设基于4G移动通信网络的“掌上公安”。
         
        开发建设“掌上公安局”APP客户端手机软件。将公安机关在互联网网站上开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服务项目移植到APP手机客户端,并不断扩展适用于手机应用的功能,如手机静默定位报警、现场证据手机拍摄上传、手机缴纳罚款、车辆信息绑定违章查询、违章抓拍、案件协查、行政审批事项进度查询、警民互动等功能,打造群众身边的“掌上公安局”。
         
        强化“警务通”的推广应用。“警务通”是依托手机,融合了无线通讯、数据库同步、身份认证及网络隔离网闸等多种技术,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的一种跨业务数据库、跨地理阻隔的现代化移动警务办公机制。民警利用“警务通”,可以开展简易处罚、车辆排查、人员排查、现场取证、信息查询、文书录入等警务工作,还可以通过移动边界接入技术与互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使民警通过手机就能及时与网民交流互动、解答咨询、受理各项业务,打造民警“随时随地接收信息、随时随地为群众服务”的“随身办公室”。
         
        以“网上政府”理念推动“网上公安”建设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国“网上政府”建设重心从初期的网络建设、信息发布,转向以整合政府内外部资源为主体、以提高政府监管职能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的综合应用阶段。“网上公安”是实现电子政务目标、构建服务型“网上政府”的重要载体,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科学规范地进行建设、管理、应用。
         
        明确机构和职能。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增设了电子政务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公厅的正式内设机构,地方各级政府也相继设立了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从事“网上政府”的指导、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至今尚没有明确“网上公安”建设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机关“网上公安”建设分散在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信通等部门,难以形成发展合力。
         
        全面整合现有网络警务模式。公安机关应通过网络技术实现的各种运作模式全部纳入“网上公安”建设范围,将互联网网站、民生热线电话、民生评议回访、民生诉求督办、民生警务考核和警务实战有机结合为一体,主动服务群众、主动服务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扩展“网上公安”的内涵和外延,有效解决“网上公安”建设思维被禁锢的问题。
         
        加快公安业务网络化流程改造。建议由公安部或省级公安机关牵头,以深化公安改革为牵引,以推进大数据、“警务云”建设为载体,由上而下统筹协调规划警务流程网络化改造工作,从更高层面整合各类警务资源,制定公安业务网上流转的相关规章制度,打通警种间的业务数据壁垒,真正打造“统一高效,合成一体”的“网上公安”综合应用体系,解决公安业务网络化全流程办理中遇到的政策性、法规性、约束性业务流程改造难题。
         
        以“新媒体集群”理念推动“网上公安”建设广域化、实时化
         
        互联网时代,“政府自办媒体”已经成为趋势。2014年,新浪政务微博达到12万家,腾讯政务微博达到18万家,政务微信公众号2014年底达到6万个。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已经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逐步向电脑、手机过渡,公安机关主动发声的渠道也不再局限于微博、微信、论坛、QQ群等一大批网络社交平台的广泛应用,印证了“自媒体”时代的巨大机遇空间,公安机关只有发挥好“网上公安”的专业化,才能够为主动宣传公安工作和回应社会热点提供广阔空间。
         
        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和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的“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利用好微博、微信传播迅速、互动性强的特点,一方面,加大对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民意征集、舆情收集、政务公开、强化舆论引导;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或日常宣传,提高群众对“网上公安”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加强民警“自媒体”队伍建设。以80后、90后公安民警为主,广大年轻民警有学历、有知识,对网络“微警务”参与积极性高,公安机关加强对“两微一端”民警队伍的管理和引导,既要加强官方“微警务”的管理、优化审核发布流程,使公安机关的官方声音通过“微警务”平台客观、生动、安全、高效地快速传播,又要加强对参与网络宣传的民警进行引导和教育培训,使民警个体会发声、发好声。利用好全国200万公安民警手中的“麦克风”,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付出和牺牲,努力塑造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执法为民、忠诚奉献的良好形象,主动发出“警察好声音”。特别是面对敏感舆情,在做好依法处理的同时,一方面利用“网上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的权威性,及时公开真相,掌握舆论引导权,压制网络谣言。另一方面,充分调动民警个体微博、微信集群的作用,以集群效应加强舆论引导,把赢得舆论的过程作为获取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的过程,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扩大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