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6/24 15:18:34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童建明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有力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反腐败生力军作用。河北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职能定位,努力做到“八个坚持”,奋力开创河北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新局面。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职务犯罪侦防之路
反腐败斗争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腐败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实质上是政治问题,已经成为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侦防之路,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反腐败战略部署,努力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反腐败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指导思想、形势判断、立场态度、任务目标、战略重心等方面,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特点、趋势方向,推动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深入开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服从纪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
坚持侦防工作多元使命,全面履行职务犯罪侦防职责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提出的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要全面担当党和人民赋予的多元使命的重要论述,揭示了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的本质特征、内在规律和价值功能,是在深刻总结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经验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河北省检察机关必须科学把握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侦防工作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作用,切实肩负起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把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以履行宪法法律职能的行动自觉,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政权安全。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强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认真做好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工作,推动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坚持监督与服务并行,依法查办不作为、乱作为涉及的失职渎职犯罪,加强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产业转移、项目建设等危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扶贫、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深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预防,着力服务企业发展,着力服务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综合运用侦查预防功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保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职务犯罪呈现出案件总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额屡创新高、涉及行业领域广泛、贪渎犯罪交织等发展趋势,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任务依然繁重。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两个没有变”,坚决树立“四个足够自信”,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严肃查办行贿犯罪,对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或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坚持改革创新司法办案模式,推动司法办案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以及纪委职能和办案方式的转变,均对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模式提出迫切要求。必须充分运用修改法律带来的政策调整效应,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积极转变司法办案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侦防体制机制,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向质量效果型转变。牢牢抓住证据这个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按照庭审标准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收集证据,促进侦查工作向“证据定案”转变。正确应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修改的挑战,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积极运用提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统筹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更好地突破大案要案;转变侦查取证方向,根据“数额+情节”的新规定,从过去重收集犯罪数额证据,转变到更加注意收集犯罪情节、性质、危害后果等方面的证据上来。积极适应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影响,认真落实“纪法分开、纪法衔接”要求,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坚持依法办案、分工履职,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坚持把侦防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大力提升侦防人员整体素质
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侦防队伍能力水平还很不适应,面临的“本领恐慌”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侦防工作深入开展。必须把加强侦查预防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大力实施政治强侦灵魂工程、实战强侦主体工程、科技强侦信息工程和人才强侦战略工程等“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侦防能力和水平。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岗位职责、司法规范、专业技能培训,采取业务知识竞赛、评选侦防工作能手、评选精品案件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侦查组织指挥、把握运用犯罪特点规律突破案件、防逃和追逃追赃等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侦查人才遴选和公开选拔机制,对侦查专业人才实行分类管理、专案专用、统一调配,带动提升侦防人员整体素质。
坚持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满意度
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只有强化内外监督,保障侦防工作规范运行,才能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必须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司法公信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构建立体动态监督制约、推进检察改革和“阳光检务”等工程。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权力运行,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操作规范,强化司法责任。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涉案款物管理等办案重点环节监督,注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司法产品品质。完善规范化办案制度体系,依法规范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的运用,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改进业务考核办法,健全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强化人权保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推动检务公开向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延伸,充分发挥公开对司法办案和干警素质的倒逼机制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坚持深化侦查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侦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科技信息手段的日新月异,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日益成为提升精准侦查能力的重要因素。必须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探索信息引领、技术支撑的侦防工作发展道路。按照明年年底前初步建成信息化侦查总体架构的时间要求,依托最高检正在建设的侦查预防信息平台、专线网和已投入运行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查询平台,推广数据技术应用。坚持建用并举,加强对办案干警科技应用的培训,充分发挥装备和科技手段在侦查办案中的作用。坚持信息引导侦查,推广应用大数据、话单分析、行踪分析、财务分析等侦查技术,把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到司法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增强办案工作科技含量,努力以信息化引领侦防工作现代化。
坚持持之以恒地加强侦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队伍建设是根本,是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把侦防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的关键来抓,坚持政治建局、从严治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侦防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与党中央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探索与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创新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侦防人员职业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最高检“廉洁从检十项纪律”、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等纪律要求,切实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侦防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