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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7/27 12:10:03
建设法治公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吴跃章
今年5月20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江苏公安机关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四个“领头羊”之一,省公安厅连续4次被省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点,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公安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对照上述意见的目标要求,我认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从三方面进行深刻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主要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工作始终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公安机关排头兵作用。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建设法治公安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法治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和政府整体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的核心要求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实质上都可归结为执法不规范。因此,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根本途径,要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迫切需要。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觉醒、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能力极大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时刻处在媒体聚光灯下,执法行为稍有不当就很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炒作的热点。因此,新形势下衡量公安工作的优劣,不仅要看是否体现了执法效率、实现了维稳目标,而且还要看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改革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动力所在,促进执法规范化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标。江苏省委近期出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些都为我们深化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具体工作中把握好几个重点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定位。面对提档升级和外部竞争的压力,江苏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妥善处理好继承巩固和博采众长的关系,既要巩固发扬自身既有优势,也要善于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经验;处理好长远目标与现实可行的关系,既要高标定位、适度超前,也不能脱离实际、欲速不达;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既要着眼全局、统筹谋划,也要承接地气,尊重基层首创。
坚持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更多获得感。之所以存在很多不良现象,主要是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着力整治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行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找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首先解决好“从哪里入手”的问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剖析造成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最突出的是缺乏严密有效的管理监督,这就迫切需要引入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手段,以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执法管理制度,走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实现以管理促规范、向管理要战斗力。要以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为牵引,通过加强执法管理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问题完善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培训、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提升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是重点抓好深化执法规范建设的五项具体措施
完善执法标准,让执法在规则框架内运作。积极适应新的执法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标准体系,让每个执法岗位的民警都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承担什么责任。健全公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点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执法警种和执法领域,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切实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准确界定公安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权力,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将执法权力纳入制度的轨道、规则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提升执法能力,让专业的人从事执法工作。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尊重保障人权的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紧紧围绕日常巡逻盘查、疑难警情处置、警械枪支使用、常见案件办理、窗口管理服务等一线执法岗位要求,健全完善学练考一体化的实战培训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体系,提高公安队伍执法素养和实战能力。积极适应信息化对民警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民警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和科技装备的专门培训。
优化执法机制,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工作。针对目前执法办案工作中警力、任务、场所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执法运行机制,理顺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案件管辖分工,大力推进公安派出所工作改革,为派出所降压减负,落实各专业警种的执法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专业化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推行主办民警制、办案积分制,建立完善各警种执法协作机制和合成作战机制,让执法办案资源最大限度地优化组合,发挥集群效应,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强化执法管理,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针对过去分散式管理难题,建立完善省市县一体化常态运作的执法管理委员会,统筹警种执法权力、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实现对整体执法活动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针对过去多头监管、执法监督形不成合力等问题,建立运行案件管理中心(室),全面应用执法管理平台,将执法工作中的“人、案、物、场所、卷宗”等核心要素有机融合起来,推动执法管理由粗放式向内涵式转变。针对过去执法公开覆盖面不广、形式较单一等问题,运用科技手段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打造受众更广、传播更快、应用更便捷的执法公示平台,实现公安机关阳光执法。
加强执法保障,让执法工作得到理解支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在公安经费、基础设施、执法装备、警力配置等方面强化保障力度,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安法治宣传,主动宣传公安法治建设成效和公安执法先进典型,增进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提高公安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