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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法院专业化审判改革的四重维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11/25 1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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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法院专业化审判改革的四重维度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院长 罗登亮 
         
        基层法院专业化审判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外在审判组织与内在审判机理的有机统一,从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技术以及审判联动四重维度分别对改革实践进行检视。
         
        一、机构维度:有效兼顾专业与便民,打造专业化审判部门
         
        一是扩大单一型的专业化审判部门。适当扩大单一型专业审判部门的范围,根据案源分布和数量情况,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破产清算等类型的案件纳入专业化审判。二是完善综合型的专业化审判部门。针对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等案件,完善综合审判模式,最大限度发挥综合审判的整体、协作效能。三是坚持司法便民,合理布局人民法庭。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案件区域分布等“属地化”因素,由人民法庭审理与人民群众联系更为紧密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以及普通侵权纠纷等简单的民事案件。
         
        二、人员维度:有效兼顾专业与持续,培育专业化审判团队
         
        一是构建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一审+N助+N书”审判团队模式,并在专业审判庭设立“法官工作室”,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二是科学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权责清单”,优化激励机制。三是建立专业陪审机制,在金融、保险、医疗等有特别专业要求的审判领域,可通过建立专家陪审员名册,吸纳相关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审理。
         
        在审判团队业务的可持续性方面:一是综合考虑干警年龄、性别、学历、经验、业务特长等因素,建立资深法官、年轻法官合理搭配的法官梯队,通过青年法官导师制等方式,培养年轻卓越法官;二是强化法院内部交流协调机制,在不同专业化审判部门中进行适度岗位轮换,提高综合驾驭各种庭审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三、技术维度:有效兼顾资源与技术,创新专业化审判方式
         
        一是探索建立类案审理规范,由各专业审判组织总结审判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常见问题,经法官专业会议讨论形成审理要点,探索“要素式模块化审理+模板化裁判文书”的形式,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建立类案研讨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对于类案处理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认识上存在分歧的案件,提交法官专业会议进行集中研讨,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解决方案、法律法规适用解读等“业务提示”。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定期与上级法院、相关专业性、行业性组织开展交流,实现与外界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从外部汲取专业知识。
         
        四、联动维度:有效兼顾审判与调解,拓展专业化审判职能
         
        基层法院应当在专业化审判分工的基础上,积极扩充调解路径,盘活调解资源,强化诉源治理。一是借力引进调解力量。引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婚姻家事、房产物业、医疗纠纷等专业化调解组织参与调解,选任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陪审员参与调解;引入公益律师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参与调解。二是创新调解路径。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理念及发展技术,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两微一端” 等平台,探索网上调解新路径。三是融合诉前与诉中调解、调解确认与司法审判。建立专业诉调对接平台,将立案登记与当事人意愿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相关专业领域案件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快速高效实现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