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6 22:08:21
打造“互联网+”时代警务改革新模式
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朱乾
当前,“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全面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互联网+”对公安机关来讲,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控、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打造“互联网+维稳”模式,推进矛盾化解由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延伸。互联网具有全球性、开放性、虚拟性的特征,公安机关应积极顺应大数据时代警务改革发展潮流,主动打造“互联网+维稳”模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由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延伸。一是主动驾驭网络“微时代”。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人人都是网警的意识,依托“微信”、“微博”、“论坛”等平台和载体,增强自身网络影响力,及时发现潜在的群体性事件苗头与隐患,广泛收集舆情信息,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的主动权;二是全面建立维稳联动协作制。建立健全由指挥中心、网安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实行舆情监测、报告、预警、处置一条龙运作;三是深入挖掘使用深层次信息。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走访、摸排,所掌握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录入警务平台,开展深入研判分析。
打造“互联网+侦查”模式,推进打击犯罪由单警出击向合成作战转变。随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新兴网络犯罪也应运而生。公安机关应借助科技信息化新手段,不断提升公安合成作战能力。一是信息导侦精准打击,整合公安信息导侦平台,打造“广覆盖”的信息链条,形成准确鲜活的信息仓库、信息超市,确保各类信息“一键通”、“关联快”、“核查准”;二是打破属地、警种界限,实行刑侦、交警等部门和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工作机制,让“大案合成”成为常态、“小案合成”成为习惯;三是组织开展“网上作战”技能大培训、大比武,总结推广信息平台布控、视频及卡口监控等多种“网上作战”技法,强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专业技术打击。
打造“互联网+管控”模式,推进社会治安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控转化。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发展,互联网优化和集成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公安机关要打造“互联网+管控”模式,发挥公安信息数据的规模优势和系统优势,推进社会治安动态化管理。一是做大“网上警务室”,把派出所各项基础工作全部纳入“网上警务室”平台,开发“实有人口网上申报系统”,简化流动人口申报程序,有效提高实有人口掌握情况;探索互联网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双实”管理新方法,实现与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的联网;二是借力“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数据挖掘、人像比对等新技术,推动信息系统常态运行、人机互动、深度应用,实现对人事物地等社会治安要素实时可视动态管理。
打造“互联网+执法”模式,推进公安机关由传统执法向智能执法迈进。公安机关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借助互联网平台,打造“互联网+执法”模式,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一是执法办案网上运行。依托警综平台,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并完成相关文书制作。同时,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网上执法告知、网上受理报警、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等工作;二是执法办案网上考评。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把群众评议与内部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三是执法办案网上监督。依托信息平台,拓宽网上举报渠道,建立执法办案社会评估机制,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同时,对接处警、现场处置、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的讯(询)问等执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从源头上规范办案部门及民警的调查取证活动;四是涉案财物网上管理。借助警综平台涉案财物子系统,实时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将涉案财物登记扣押、保管封存、调用调取、收缴发还、预警提示、监督管理等环节与网上执法办案流程实行关联,逐步实现涉案财物网上管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物案关联。
打造“互联网+服务”模式,推进群众工作由主动服务向快捷服务提升。公安机关要发挥“互联网+服务”模式高效便捷的优势,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搭建行政审批“一网通”平台。坚持“能网上办理的全程网上办理”理念,建设“互联网+行政审批”平台,开通涵盖治安、户籍、出入境等多个业务群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实现网上办事“一网通”。完善“多层级”联动模式,实现市、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与应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一体、协调联动”行政服务格局;二是建设网上服务“一站通”网站。制定“互联网+办事大厅”工作规程,设置标准事项库,保障网上各项业务工作顺畅运行。根据公安业务职能,详细规范每一个办事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要求和办结答复口径等,确保群众无论在省内何地申办事项都会享受同等规范服务。全面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规定告知类、指南类事项无需注册即可查询,申办类事项均需通过预审、受理、审核、办结等环节,实现网上服务“一站通”;三是推行网上交流“一线通”通道。设立网上办事“指南针”,在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操作说明、办事指南、进度查询等便利措施,公布材料填报标准和相应审批流程,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向群众发送办事进度提醒,确保鼠标一点就能办好事、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
打造“互联网+宣传”模式,实现公安形象由被动维护向主动公关迈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为各种言论聚焦、放大的最佳载体,并对公安形象的正负面交织影响显现。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抢占宣传先机,展示公安队伍新形象。一是运用微媒体宣传公安形象。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微平台,组建新闻记者微信群、QQ群,及时主动发布新闻信息源,扩大宣传聚合效应;二是以展示微文化树立公安形象。利用网络开放性与交互性的特点,广泛搭建警营文化交流平台,在QQ群、微信朋友圈中注入健康向上、民警感兴趣的公安文化元素,用铁军文化滋润和熏陶民警;三是引导微舆情维护公安形象。建立负面舆情应对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与支持,避免舆情扩散、蔓延,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