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0:15:02
深圳福田区法院收案上升法官减少结案量不降反升
“司改+大数据”化解案多人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66150件,同比上升17.8%,结案52664件,同比上升26.9%,但办案法官却从2015年的147名减少到现有员额法官108名,年人均结案487.63件。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数量一直处于高位,福田区法院是如何应对的呢?
福田区法院院长陈新哲2017年1月25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通过各项符合法院需求的改革措施,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让整个法院即使面临各种困境也能进入一个良性运作的状态。”
优化配置内部挖潜增效
据了解,福田区法院每年干警加班时间至少有三四个月,如何解决案多人少,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和工作量,成为法院的重点工作。
2016年6月,福田区法院开展了“法官员额制度改革背景下——法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研究”调研,通过科学测算近3年法官合理工作量、各审判领域所需的合理法官员额、优化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在法院内部挖潜增效,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调研成果。
陈新哲介绍说,法官和辅助人员经常抱怨案件量多,人手不够,工作压力大,但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人手不够,又该怎样合理分配人员。专题研究后,我们测算出办理不同类型案件法官的合理工作量,建立了以案定员机制和审判团队优化配置方案。目前,共组建59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
深化繁简分流效率提升
陈凯是福田区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他所在的审判执行团队采用的是新型“1+1”团队模式,即1名法官带1名法官助理,2016年结案307宗,他一个人就办结226宗。
他向记者介绍说,案件量每年逐渐上涨,但合理分配任务量和人员配置后,精力会更加充沛。今年深化了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他可以有更多时间处理一些相对复杂的案件,毕竟商事案件还是以法官的脑力劳动为主。没有施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前,简单、复杂案件放在一起,案件量比较大,比如信用卡纠纷案、业主欠物业管理费等一些事实依据明显的简案,要消耗他很多精力和时间。
据了解,去年6月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后,福田区法院根据速裁、快执案件时限短、节奏快、辅助工作量大的特点,按照“1法官+N助理”的模式配置了14个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其中包括16名法官,31名辅助人员。此后的6个月,速裁快审快执团队以全院11.6%的法官及12.4%的辅助人员,结案22749件,人均结案达1421.81件,基本实现改革方案确定的“以少量法官办结多数简单案件,结案数约占民商事、刑事、执行3类案件结案数50%”的总目标。
“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对福田区法院的案件疏导起到重要作用,但陈新哲坦言,除了速裁、快执案件按照“1法官+N助理”模式配置人员,实现结案率达到全院新收案件的50%,有一部分法官还是只配置了一名辅助人员。因为辅助人员明显不够,而且这名辅助人员70%的时间在处理一些重复性事务性工作,下一步虽然会增加辅助性人员,但靠无限增加人力是不现实的。
集约送达组建保全团队
福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蔡洁伟告诉记者:“我们外出送达诉讼资料,一跑就是一下午,最多只能送达两三个,效率非常低,并且经常产生摩擦。有一次,去一家工厂送达资料,被告情绪激动,把法官助理反锁在工厂里,最后只能报警。”
据介绍,保全案件也很棘手,如果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人财产信息核实是在外省,那么法官助理就必须去当地办理保全。蔡洁伟曾经接手过一个案件,被告人的财产信息显示在新疆,他们坐飞机到达乌鲁木齐后,转乘火车再换小巴,最后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偏僻小镇,坐上一辆三轮摩托车才到达被告人财产信息所在的信用社,来回花了8天时间。
为此,2015年年底开始,福田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开展司法送达工作机制改革,统一管理诉讼材料收转、邮件收寄、外出送达等,建立由团队电话送达、电子送达、邮政送达、集约外送相结合的送达工作模式,努力破解送达难。组建保全团队专门办理保全事务,推行信息化诉讼保全,加强保全案件的信息整合与业务集成,探索更加高效的人员组合、工作模式和管理流程。
蔡洁伟笑着对记者站说:“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施后,我的时间大部分用在辅助法官办案上,比如制作裁判文书、查法律文书等专业性高的工作。如果没有实施这个改革,你现在都采访不到我,我应该外出送达呢。”
在陈新哲眼中,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福田区法院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法院了。他说:“中央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院管理会发生质的变化,变化会循序渐进感觉到。要在大数据的信息化时代,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理解一个法院、管理一个法院,思考现在的法院是否适应时代需要。”(唐荣 李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