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定西政法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调查研究

        司法改革背景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化和创新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0:23:58
        字号:A A    颜色:
        司法改革背景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化和创新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华军
         
        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群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波堤”,在司法改革加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人民法官应如何认识自身所处的时代,应以什么样的能力素质和精神面貌去履行职责、迎接挑战,以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化与创新,对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速及保障社会的自我完善和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围绕当前法官如何履行职责完成好使命,谈谈自己的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准确把握当前时代主要特征
         
        人民法官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如果不关注和了解所处的时代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就不可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充分认识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人民法院从来都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相关,在当今社会转型期这种关联性更加密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国际和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碰撞,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法律关系、利益关系随之不断演变,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很多案件的利益冲突、价值冲突、情感冲突、生存冲突相互叠加,大案套小案、真案套假案,一个纠纷的处理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这些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化解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此背景下,人民法院根据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员额制法官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员额法官在享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必须完成额定的办案数量,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任何一个案件的处理,不仅要求裁判的法律依据明确,而且要求遵循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不仅要求实现个案公正,还要取得社会认同;不仅要求裁判结果完全符合法律,而且要求公开裁判形成的过程和理由,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兼容统一。过去,院长庭长通过一定程序对案件把关,现在通过改革打破了旧有的办案模式,法官如何在急剧变化的时代面前肩负起这样的责任,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
         
        要围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实现司法公正、确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要发挥好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管理和监督部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严格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严格规范办案工作程序。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多种方式,不断促进提升审判质量。
         
        二、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们的制度特色,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是新时期人民法官肩负的重要职责,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又是检验案件质效的重要标准。
         
        其一,人民法官审判案件的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实现法律目的,体现法律的原则精神,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其二,人民法官审判案件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三,人民法院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法官审判案件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转型期,原有的方针政策、法律精神和社会管理模式都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所以法官要在牢牢把握法律原则的同时高度关注社会政策的变化,既善于对法律上的问题作政治上的思考,又善于对政治性的问题作法律上的分析。
         
        为更好地履行自身肩负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法官必须高度关注我国在“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分析面临的挑战。如:为落实收入分配公平问题,在审理案件时要坚持把维护社会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平等保护,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畅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等,使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依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要有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挽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危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保障创新型企业健康快速成长。针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要牢固树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意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三、加快推进适应时代需要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
         
        在司法改革加快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面对不断涌现的矛盾纠纷,法官的司法理念要不断深化、工作机制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要更加灵活,使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原则,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着眼司法价值的实现,更新理念、改进方法,以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法官办案的过程是一个融入法官的人文思想、法治理念和工作经验,把握立法的宗旨和目的,准确适用法律,从而实现法的内在价值的过程。从司法理念来说,法官依法办案不能简单地机械司法,还要有大局意识、国情意识,懂得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等,从政治层面讲就是要有人民性。从司法方法来说,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不仅司法改革的内容与法院息息相关,而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中的改革举措都需要法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宏观视野,因时因地推进司法方法的改变、工作机制的创新,主动加强对各个领域法律法规、前沿问题的研究。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始终以人为本、居中裁判、平等保护,通过公正审判,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和价值评判功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着眼司法制度的构建,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机制,以司法改革的高效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机制更加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要求充分发挥审前程序的庭审准备和分流功能,即通过庭前会议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归纳整理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庭审中切实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和引导功能,真正形成控、辩、审三方格局,从而有效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庭审实质化和优质化。这是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研究破解执法办案工作所面临难题的重大举措,可以集中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优势,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着眼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推进多层次、多主体、多方法的依法治理,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建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司法体制机制现代化的基础。在思想观念多元、利益格局多元、司法需求多元的时代背景下,亟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倡导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把大多数的民间矛盾纠纷、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以及轻微的治安案件,以多层次、多主体、多方法的全民共治予以化解。实践已经证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越完善,社会就会越稳固,这既符合社会治理的规律,也符合法治建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