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0:59:21
司法大数据在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的同时,对于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东南大学联合成立的“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在南京东南大学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立足服务,准确把握司法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的要求,紧紧扭住“大数据深度应用”这个牛鼻子,依托基地推动司法大数据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广泛运用,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司法大数据在智慧法院建设中深入广泛运用,能够为一线办案法官科学提供案件判决参考意见和智力支持,帮助法官准确厘清法律关系,可以为相似案件的裁判提供分析依据和帮助,更为重要的是能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理性预期。因此,司法大数据在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的同时,对于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运用法院大数据建设智慧法院正当其时。智慧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会根据每个案件的立案案由,深度挖掘法院已判案例数据,智能匹配新近类似案件信息,输出与当前承办案件高度相似的已判案例,并将相关裁判文书、指导性案例推送到法官办公系统前端,让法官充分评估承办案件的裁判情况,从而为法官起草承办个案法律文书提供参考依据。这不仅极大降低了法官从浩如烟海法律条文查阅相关资料的工作量,而且可以快捷方便参考历史案例,减少承办人主观因素,极大促进法官统一行使裁判尺度,避免最为当事人所诟病的“同案不同判”情况发生。
服务法官办案是利用法院大数据建设智慧法院的首要任务。有了足够的司法大数据作为办案参考,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要素将更齐备、承办案件的请求权基础将更准确、适用法律将更精准、审判失误和差错也将更容易避免;法官会有更多精力对每起承办案件认真研判,有更充分的时间在法庭上聆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也会更易于根据个案的差异找到案件调解或裁判的突破口,促进案结事了,彻底定分止争;同类、近似案件的审判结果更全面、直观地呈现在法官面前,法官对每个案件与其他案件的异同之处了然于胸,类似的案件适用同样的法律有了基础保障,不同的案件争议事实应该适用不同的法律与司法解释,法官也会结合具体的案情给出充分的说理和释明,当事人自然会更加相信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利用法院大数据建设智慧法院的前景广阔。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面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工作的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不少法院借力大数据建成了判案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并模拟判决案件结果。“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实例仅仅是在审判执行外围工作领域的冰山一角。“互联网+”技术在人民法院的具体应用理应有更大、更广阔的施展拳脚空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不但为法院工作带来了工作量加大的客观困难,也为海量审判数据的收集与深度挖掘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可能。
智慧法院建设契合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时代发展要求。其在互联网平台建立公众法律咨询帮助系统,通过系统引导帮助公众填写案件要素,模拟案件判决结果并通过对应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让当事人“心里有底”,让参与诉讼的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智慧法院的人文关怀。(刘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