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1:18:30
智慧法院建设应避免走进误区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卢祖新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覆盖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以信息化为推动力努力建设“互联网+”时代下的智慧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司法难题,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让群众在司法领域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
“智慧法院”的概念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背景应运而生,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和增长的司法需求,把新技术运用到人民法院工作当中,成为大势所趋。“智慧法院”体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以智取胜”的新思路。以用户体验为导向,内外兼修,建设全息化的智慧法院,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发展的重要方向与目标。相比于传统观念下人民法院的建设思路,“智慧法院”的提出与发展无疑是一个“高大上”的概念,但是建设智慧法院肯定需要以法院工作实际需求为前提,因此,“高大上”的智慧法院建设应该避免走进误区,从而让智慧“接地气”。
智慧法院建设的第一个误区,在于对智慧法院的定位,智慧法院不应该追求快速而前卫的技术革新,其落脚点应该是让科技助推司法为民。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诸如案多人少等新问题,与此同时新技术的发展也为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带来了新的机遇。智慧法院建设的核心是把互联网思维与技术,应用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从而为服务群众找到新的发力点,为便民诉讼找到具体可行的新途径新办法,应用新技术把司法为民做到实处。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的“智慧法院”建设,就是要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涉及法院工作的科技手段的革新。尤其是现阶段智慧法院建设处在起步阶段,这更需要我们把智慧法院建设的落脚点定位在用科技助推司法为民上,在服务法官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重点突击。“科技”是手段,“为民”才是目标与定位,让司法为民搭上科技进步的快车。
智慧法院建设的第二个误区,在于智慧法院建设往往不能回归到法院依法履职的根本需求上,技术的革新往往不能够直接作用于审判效率的提高。智慧法院建设需要把“服务审判”作为突破口,将真正的新技术应用于审判工作的直接领域当中,把技术转化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建设的推动力,尤其是在破解审判工作遇到的现实困难时,为破解司法难题提供强大武器。对于审判员来讲,建立对接案件管理系统的案例数据库,将与此案案由、诉讼请求相类似的案例进行推送,势必会对法官办案有所帮助;对于书记员来讲,智能语音记录、案卷二维码识别等技术带来的便捷将直接提高处理日常繁琐事务的效率。近年来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诸多技术尝试,比如打造覆盖诉讼所有流程的立体式的“互联网+”诉讼服务,就实现了通过互联网来满足群众部分诉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比如通过执行信息系统以及多部门线上联动技术,实现了对老赖的精准打击,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智慧法院应该是一个务实的概念,而如何把这一概念做实,就需要我们用技术直击问题的关键,而不是隔靴挠痒。抓住问题的牛鼻子,把力量集中在这一突破口,实现信息化建设工作“项目化”,将有价值的信息技术运用到工作中去,让技术服务于审判,智慧法院才能真正做到“以智取胜”。
智慧法院建设的第三个误区,在于钻进技术研究的死胡同而忽视“用户体验”,智慧法院的建设不是单纯的科学实验,应该将“用户体验”视为创新源动力,传递能感知的“司法温度”。纯粹的科学实验可能需要闭门造车、刻苦钻研,智慧法院的建设虽然需要这种做学问的钻研精神,但却不能一味“闷头苦干”。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履职离不开对于当事人的服务,而要做好各项工作就必须突出人本意识,法院的建设与创新应当以当事人的需求以及反馈为重要指导。借助互联网手段提升司法产品的用户体验,只有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智慧法院的便捷,智慧法院的建设才算把技术用到了实处。以大数据分析为技术依托,从“用户体验”中提取主要的发展与改进方向,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管理,是智慧法院建设必须且长期坚持的动力源泉。
智慧法院建设的第四个误区,在于重视技术而忽视法院法官办案能力的提升。智慧法院建设的最终目标在于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而肩挑这一重担的主人翁是人民法官,智慧法院建设无论如何追求技术创新,都应该围绕提升法官能力、服务法官工作来开展。好的技术应该是“好用的技术”,一些看上去新鲜但操作繁复的技术手段,并不一定能够给法官办案带来便捷,而一些快速处理案件的技术如果以牺牲办案准确率为前提的话也是得不偿失。信息化对于审判员、书记员来讲,一方面是真正提高审判效率,另一方面还需要保障工作的准确率以及培养办案人员的能力。法官拥有对于“智慧法院”建设的发言权,智慧法院建设对于审判技术的应用,必然不能牺牲法官的思考能力。从一线办案人员的直接感知入手,通过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分析,确保法官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同时,智慧法院应该给法官的自我发展与提高提供技术保障,比如通过互联网制作相关的学习培养计划、通过案例数据库进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比对学习等等。技术一定是为人所用。
当下,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推进,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司法难题,建立“互联网+”时代下的智慧法院,能够起到让司法公开按下“快进键”的效果。智慧法院建设需要不断汲取营养、避免误区,不能孤立地认为智慧法院建设就是“技术法院”建设,而忽视掉智慧法院是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的。拓展司法为民的新领域和新窗口,通过信息化手段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获取更便捷、更廉价、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更加直接地监督司法活动,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智慧法院的建设之路,就是用科技助推司法为民之路。前进之路上,庄重严肃的司法实践一旦契合互联网等技术革新的节拍,积极的“化学反应”将可以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