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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法院“3.0办案平台”推动刑罚工作规范透明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1: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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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法院“3.0办案平台”推动刑罚工作规范透明
         
        智能支撑让减刑假释更公正高效
         
        点击减刑假释办案平台系统,在线浏览案件信息,提取合议庭评议结果,一键生成裁判文书,修改完成裁判文书,最后电子签章完成办案。通过广东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法官不到两个月,审理1800多件减刑案件。该庭三个审判团队还先后奔赴10个地市的13个监狱开庭,法官人均办案超过100件。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广东是减刑假释案件大省,2016年全省办结减刑假释案件5.5万余件,居全国第二位,法官人均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超600件。早在1999年,广东高院与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立项,筹建信息化辅助办案平台。2000年,1.0版减刑假释办案平台诞生,在全省监狱及相关中级人民法院投入使用。
         
        第一代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主要解决了数据抓取、自动生成文件、批量处理文书、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文书格式等效率问题。
         
        2006年,在监狱系统技术升级、电子签名法施行的背景下,广东法院启动减刑假释办案平台2.0版建设,着眼于解决法院网上办案、网上流转审批、电子签名功能等协同问题。2014年之后,广东开始升级打造3.0版办案平台,立足“协同办案、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全方位智能化解决问题。
         
        广东高院审监二庭庭长陈国进介绍说,去年投入使用的3.0版办案平台,是法院、检察院、监狱部门的协同办案平台,通过“一个数据库、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即服刑人员电子档案数据库、办案平台、信息交换与互联系统、网上公开公示系统、运营保障系统,推动减刑假释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公开透明化。
         
        随着最新办案平台的投入运行,实现广东高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监狱局之间,14家辖区设有监狱的中级法院与广东高院、当地监狱、驻监狱检察机构之间,办案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全国法院中率先通过平台实现广东高院对各中院案件的监督检查、对“三类”服刑人员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服刑人员的报备审查以及中级法院之间进行案件交叉评查。
         
        据悉,3.0版办案平台可根据需要统计并抓取数据,如某一时期(近3年来)、被判处某一罪名(贪污、受贿)、原判刑罚某一幅度内(有期徒刑5年以下)、判处财产性判项(继续追缴赃款、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被法院裁定减刑的全部罪犯案件;一键生成包括案号、罪犯姓名、所在监狱、减刑裁定作出法院、减刑幅度信息的案件列表,调取全案电子档案,包含服刑人员入狱前档案(即起诉书、一二审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等)、入狱后档案(即入监登记表、罪犯考核登记本、财产刑履行情况等)。广东高院不仅可以通过平台远程开展全省专门类别减刑案件的监督检查,并且可以授权某一家中院通过平台远程开展针对另一家中院减刑案件的检查,而无须到当地翻看纸质案卷,可以大大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确保检查效果。
         
        陈国进告诉记者,3.0版平台建设已经成为广东法院依法公正落实刑罚执行制度,激励服刑人员改造,严防暗箱操作,依法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关键性举措。该办案系统成功打通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信息孤岛“梗阻”,开发了各种规范、高效办案和依法公开的智能服务,如节点提示防控、庭审规范巡查、文书辅助生成、数据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报表、办案全程留痕等,目前已实现减刑假释刑期变更、报备案件、监督案件、特赦案件等案件类型全覆盖。智能平台对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内外部监督和司法公开发挥了巨大作用,全过程网上流程、网上监督,为杜绝提“钱”出狱、权钱交易行为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后盾。
         
        另据介绍,今年年底前,广东将全面实现全省法院与检察院、监狱部门减刑假释平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远程开庭,届时单点远程开庭、多点远程开庭、多庭同时远程开庭等均可通过网络实现。未来减刑假释办案平台还将与审判管理系统、执行系统以及社会矫治平台互联互通,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数据,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章宁旦 潘玲娜 王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