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5 21:19:50
天津东丽检察将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风险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
临界预防助“边缘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苏扬办公室时,她正在备课。“早就约好了,要给东丽中学初二(三)班同学上一堂法治辅导课。”苏扬说,这堂课的主题定为临界预防。
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均未满16周岁、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日趋增多,针对此类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十分必要。苏扬说,东丽区检察院在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前提下,创新思路,引入“预防针接种”理念,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风险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事先预防、提前帮教、扭正行为,有效减少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东丽区检察院建章立制,制定《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与帮教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所属社区、学校的帮教职责,确立“1+2+3+4”临界预防机制,为帮助未成年人构建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1+2+3+4”机制是指,建立一份帮教档案,以“一人一档”的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帮教档案包含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涉案情况、帮教协议和帮教计划等重要内容;提交两份文书,即涉案未成年人签订临界预防承诺书与保证书,提交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由承办人保管,时时监督涉案未成年人思想学习情况;签订三方协议,检察机关、学校、学生本人共同签订临界预防三方协议书,三方各履其职,检方负责做好法治帮教,学校做好日常学生的行为管理,学生本人做出改正缺点认真学习的承诺;推行四类帮教举措,检察机关与校方以提升法治教育水平、普及法律知识为共同目标,开展法治帮教、心理辅导、家长课堂、社区公益讲座四类帮教活动。
东丽区检察院借助“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优势,将临界预防工作与之紧密结合,积极深入校园,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辅导班、心理辅导一对一、寒暑假普法讲座、未成年人安全自护小剧场等特色活动。法律知识辅导班由东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担任主讲人,将所办理的真实案例作为授课蓝本,以小视频、幻灯片的形式展示未成年人不良习性的危害、隐患以及犯罪为未成年人自身发展带来的危害。
为了纠正不良行为学生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检察干警专门面向不良行为学生进行个性化心理辅导,为不良行为学生定制谈心计划,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有步骤有节奏地助其破解心结、敞开心扉、纠正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苏扬介绍说,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低龄化、团伙化的趋势,做好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与帮教工作,能够充分挽救边缘未成年人,促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犯罪隐患,积极纠正思想偏差与行为失范,更好地降低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促进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
据了解,东丽区检察院自去年下半年运行“1+2+3+4”临界预防机制以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人;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和矫正存在涉案风险未成年人16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驰 王志平 张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