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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管齐下破解诉讼文书电子“送达难”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9 1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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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宋良波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暨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当下以信息化通讯、大数据为引领的新技术潮流,正在不断重塑新一轮法院变革。牢固树立信息化思维、“互联网+”理念,借力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箱等通讯平台,从增强落实意识、强化制度规范、注重配套机制、克服技术障碍等环节入手,全面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有效破解诉讼文书“送达难”,这是建设智慧法院、现代法院的必由之路。
         
        一、要切实增强落实意识
         
        提升思想认识。要主动克服消极被动应付思想,充分认清推行电子文书送达的长远和现实意义,加大对社会大众运用电子送达的宣传与推广,逐步消除当事人对电子送达程序主观上的不理解。要建章立制,制定合理的送达流程和规范,并配合制定相应的通报、考核和奖惩机制,奖优罚懒,要尽最大努力调动送达人员积极性。
         
        提升操作技能。电子送达司法文书多数需要依赖网络、电子设备等一些高新技术,但目前大量司法人员对电子送达的专业技术却未有效掌握。因而,要通过业务培训、现场展示、模拟演练、巡查整改等方式,向工作人员详尽说明在电子文书送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的疏忽以及可能会产生的法律责任风险。
         
        提升各项保障。各级法院要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及同级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完善与相关部门、人员协同配合的“互联互通”机制,以形成资源的高度聚合,机制的高效运转,并最终形成合力,确保电子文书送达的健康、协调、快速推进。
         
        二、要真正强化制度规范
         
        立法规范注重全面确定。电子诉讼的推行需要立法予以认可和规范,建议通过适当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方式,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电子诉讼行为、电子送达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当事人在电子系统中操作确认接受的时间可以精确计算到秒毫,立法可考虑将其视为到达确认时间,以此保障其程序期限利益等权益。
         
        制度制定注重细化明晰。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无形性新型送达方式,具有无纸化、虚拟化特征,所有信息都被数字化。如何保证诉讼文书最终准确无误地送达到受送达人本人手中,以及假设已准确到达受送达人系统,当受送达人没有关注或故意不打开时,能否认定法院已经完成文书送达等问题,则需法律进一步明确规定。
         
        实施规则注重详细可行。要细化电子送达规则,建立具体可操作规范等。要明确使用电子送达的诉讼程序和案件类型,明确对送达不能的问责、救济制度。确定合理的辅助手段,确保当事人收悉,同时完善电子送达确认收悉的技术认定,送达结果可附卷备查,并建议从立法方面对电子文书送达种类作适当扩张。
         
        三、要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构建送达工作体系。各级法院要专门建立负责电子文书送达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院长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要畅通送达机构与案件承办法官之间有效衔接,减少案卷在相关部门之间的流转时间;要提升送达工作保障力度,尽量安排专门送达人员、送达车辆和专用设备,确保送达工作正常开展。
         
        规范送达工作程序。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首要考虑当事人利益或程序利益,尽量避免因案件数量较多通过不规范的手段转嫁,最终导致送达存在效力瑕疵,给案件审理埋下隐患。在当事人立案时,要签署接受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协议书,并附上通俗易懂的电子送达机制说明书,让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充分了解电子送达机制的前提下,自愿选择电子送达。
         
        构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信息壁垒”“信息孤岛”现象,要在法院主导下,与网络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等部门合作,搭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运转平台。同时,以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托,采取与新浪、网易等大型门户网站或通讯运营商合作,通过设立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讯号码、信息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送达。
         
        四、要不断克服技术障碍
         
        秉持人性化设计理念。以推向手机、电脑双重网络的个人客户端建设为导向,探索构建精简高效、具体实用、功能强大的司法综合服务系统。开拓研发警示和惩戒机制,以立法形式增设有关送达惩戒条款,对故意提供错误送达地址,恶意进行诉讼,系统会自动提醒。同时,当事人一旦进入系统查看文书,送达系统会自动生成登录时间和登录次数。可面向律师等专业诉讼“大户”开发案件综合管理软件,让使用人可一目了然地查阅其代理案件信息。
         
        构建统一电子送达平台。通过平台自动生成受送达人无法修改的送达材料,然后批量创建、发送短信邮件等完成送达工作,并自动返回、保存送达凭证。通过此服务平台,诉讼参与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及各种材料,由法院在系统中确认签收甚至可自动回复签收。同时,借助此平台法院还可以发布诉讼、执行相关流程指引和提示,提供文书填写的表格和模板,方便诉讼参与人启动、推进或终结程序。
         
        着力提升系统运行安全。探索采取更加高级的数据加密、电子签名以及数字访问等技术,甚至采取类似银行账户的移动密匙作为登录要件。系统采用Hash加密实现对文书加密传输,防止诉讼材料泄露和篡改。访问控制技术需对用户身份合法性进行验证,同时利用控制策略进行选用管理,当用户身份和访问权限验证之后,再对越权操作进行监控。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11/id/30747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