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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中谋精 简中求速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29 1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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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京鼓楼区法院繁简分流工作体系调查
         
        作者  张宽明 皮轶之
         
        为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双向提升,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构建了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的繁简分流体系。据记者深入调查,鼓楼法院自2013年5月新设合并以来,以破解案多人少困境为出发点,通过审判机制调整、审理方式改革、审判事务剥离、信息化建设、集约化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推进,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合基层法院实际状况的全院事务繁简分流体系。
         
        深刻认识繁简 优化分流体系
         
        “有限的司法资源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要求我们尽可能地节约司法资源,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既满足人民群众及时、便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愿望,也满足他们对公平正义的合理期待。” 鼓楼法院院长衡阳表示。
         
        如何科学认识和划分繁简?鼓楼法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一是繁与简的划分标准应当是审判的核心程度,即审判核心工作量,不应简单地以案由、适用程序或审理天数来划分,核心工作量少的即简,反之即繁。二是繁与简是辩证统一的,繁与简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简中可以更简,繁中可以谋简。三是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应当放在全院层面上整体推行,不应局限在某几个或某几类业务庭上,必须与机制优化、流程改造、审判方式改革、人力资源配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开展。四是繁简分流的目的就是应简就简、当繁则繁;将有限的审判精力放在审判核心工作中,把有限的审判资源放在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中,在提速增效的基础上保证案件质量,发挥精品案例的规则和示范作用。
         
        为构建“大繁简、大分流”的工作格局,鼓楼法院跳出传统模式,按照纠纷发生和案件审理、执行的工作流程,从全院层面上整体构建了各环节、多层次、分类型的案件繁简分流体系。
         
        他们在立案源头建立了科学的诉前分流体系。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调解组织、公益律师,实现立案前期的院内外分流。将对于进入法院系统立案的案件,依照审判核心工作程度划分为简易案件、普通案件、疑难复杂及特殊案件,并导入相应的分类处理途径,实现庭室之间的分流。
         
        在案件庭审前,利用审前程序分流案件。由法官助理、书记员组织证据交换、非法证据排除、核对当事人身份、确定无争议事实和梳理争议焦点、组织调解,实现部分案件审前化解。存在争议案件交由员额法官开庭审理,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让法官思路更清晰,实现庭审提速的效果。选择恰当的案件适用程序,分流案件审理。一是锁定小额、速裁简易案件分流类型及标准,依托专门化的速裁程序高效处理该类小额速裁、简易案件。二是夯实各普通业务庭人员的常规审判基础及技能,推荐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高效审理普通常规案件。三是对于各环节中存在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一套动态甄别机制,运用提级审理、审判专家会审、大合议制等方式集全院合力予以妥善处理。最后,根据被执行财产的查控状况分流执行实施案件。
         
        科学划分繁简 优化审判机制
         
        衡阳向记者介绍,“繁简分流实施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明确繁简标准,确保简案快审。二是剥离辅助事务,实现简中更简。”该院通过对三年来审判核心工作量和法官业绩考核的数据分析,发现金融借款、小标的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盗窃等12类民刑案件审判核心工作量较少,适合速裁审理。为此,新设速裁一庭与速裁二庭两个功能性业务庭,专门负责审理此类案件同时,为两个庭配置了4名员额法官(含分管院领导),占全院员额法官的5.3%,配置了12名非员额法官,占全院法官总数的10.43%,但其处理的案件总数约占全院新收审理案件总数的近1/3,有效消肿案件数量。
         
        与此同时,鼓楼法院还同步推进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打造实体化执行指挥中心,速执案件快速办理。2017年初,该院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体化改造,改造后,执行指挥中心成为执行工作综合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执行案件立案后集中财产查控划款工作、查控财产后能覆盖执行标的速执案件的快速执行、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等其他事务性工作。
         
        “繁简分流极大地优化了资源的配置,实际执行率稳步提高,目前已有多家法院前来交流调研,根据这些法院的反馈,执行工作的繁简分流改造也提高了这些法院的执行效率。”该院执行局局长李杰说道。
         
        记者获悉,2014年初鼓楼法院成立了“诉讼保障中心”,将全院范围内具有共性的审判辅助事务如鉴定、评估、保全实施、管辖异议案件审理等工作,从法官手中剥离出来,交由保障中心集约办理。鼓楼法院副院长夏雯向记者介绍道,“此种集约化的管理方式不仅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共性辅助事务的处理效率。”
         
        今年,为了简中更简,鼓楼法院又对保全工作流程进行了信息化改革,将保全实施工作划入执行指挥中心。当事人向立案庭申请保全时,由立案庭负责保全案件的审查和自动生成文书,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网上查控,保全人员负责实施。经过这两次流程调整,保全工作从法官手中彻底剥离,保全事务发挥出蝴蝶效应,达到了以保全促送达、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履行的系列效果。
         
        “3年来,我院的保全工作规范性管理得到了有效加强,保全工作时效性和实效性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普遍认同。保全案件逐年增加,但保全人员并没有增加,而且把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获得办案法官的一致肯定,且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全市推广。”该院副院长夏雯向记者介绍道。
         
        科学应对繁简 优化审判方式
         
        “该简就简,简中求速”,创新利用“门诊式庭审”方式,高效处理批量案件。该院速裁庭庭长尤忠华向记者介绍说,“速裁的案件多数采用门诊式庭审方式,对批量案件当事人集中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及权利义务告知,合理排期开庭,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对多起简单案件进行合并或连续审理,切实提高了庭审效率,加速推进了审理进程。”
         
        积极探索要素式审理方式,高效处理类案。对于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等诉讼要素相对明确、集中的民事案件,在借鉴其他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创设出符合鼓楼法院实际的要素表,并通过FLASH动画、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屏幕、自助立案一体机、网上立案窗口等载体对外广泛宣传,在立案初始规范要素式表格的填写,进而提高该要素表在下一步审理环节的实效性,便于法官助理在庭前会议即可归纳无争议事实和明确诉讼争点,确保一庭结案。
         
        推广示范诉讼方式,利用裁判引导功能化解纠纷。该院副院长孙展虹说,“我院在解决常规群体性争议上,充分发挥示范诉讼效能,选取一个或数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能够带动系列案件批量高效解决。”在鼓楼法院审理的劳动者诉义联公司加班费系列案件中,该院充分运用示范诉讼的效应,在率先受理的个案中加强辨法析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带动了50余件系列案件的高效化解。
         
        “当繁则繁,繁中求精”。采取“大合议制”方式,将民意引入司法,为此,鼓楼法院积极探索大合议庭人民陪审制的试点改革,将其与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配合。对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的9类案件适用“大合议制”陪审模式,加强人民陪审员在事实审中的作用,让更多的民意有序进入司法,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鼓楼法院还充分利用周边高校资源,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的案例研讨交流机制,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共同探讨定案思路,采用“专家会诊”方式,妥善把握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稳妥化解矛盾,发挥精品案例规制和引领作用。
         
        为切实解决疑难复杂或长期未结案件,鼓楼法院实行了两项制度:一是对个别长期未结案件实行“提级审理”方式。通过制度规定将无法定事由、尚未形成裁判思路且绝对审限超过11个月的案件上提,交由院庭长或审委会委员承办;二是将发回案件交由院领导专办。
         
        科学助推繁简 优化配套保障
         
        鼓楼法院在积极研发智能辅助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统筹管理共性审判辅助事务等方面,为探索繁简分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记者了解到,如使用传统方式立案,每登记一件新收案件需用时5至6分钟,而启用回填技术后时间缩短至2至3分钟,省时50%但效率增长达一倍多。为此,鼓楼法院启用自动回填技术,形成个案信息库,为大数据运用夯实基础。以立案回填为例,该技术通过对诉状等材料的文本分析,自动提取当事人、代理人、诉讼请求等信息,并推送到审判系统立案页面进行自动填入,随后自动生成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避免人工操作的低效与失误。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鼓楼法院在江苏省率先借助“OCR”文字识别技术,从非结构化数据中采集案件要素,将电子证据信息从图片到文字、从文本到结构化数据进行直接转化,实现了案件电子卷宗的深度使用。法官通过宽屏显示器,运用文本分析技术,改革裁判文书撰写方式,实现了“左看右写”的文书编辑功能,方便法官将电子卷宗中的材料直接复制、粘贴引入文书制作中,且能同步定位,实现实时编辑,既减少法官在文书撰写过程中键盘输入工作量,也提高了复杂案件文书撰写的精准性和效率。
         
        为了提高简易案件的审理效率,该院对传统的要素式审判方式进行了信息化改造,于2015年初以部分速裁案件为试点,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了一套基于法律语义分析技术,通过对起诉书、要素表、庭审笔录等各类前置数据进行智能判断分析后,按照文书样式要求,一键式生成判决书等各类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从两年多的司法实践情况来看,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有要素式审理方式进行了升级与现代化改造,且依托计算机识别与文义分析技术,加速并推广了要素式审理的效率及广度,不仅节省了法官草拟文书初稿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要素式审判方式的实用性,对于提高类案审理效率等成效显着。
         
        借助“互联网+查控”与“互联网+担保”,助推财产保全精准高效。鼓楼法院与软件公司配合研发了一套能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当事人财产信息,并自动反馈至审判系统的软件。该系统自使用以来,极大地提升了保全的实效性,使保全后的案件调撤率达至78.66%。
         
        借助“互联网+定期查询”与“互联网+智能反馈”,动态管理执行终本案件。为发挥网络查控系统对管理执行终本案件的助推作用,鼓楼法院与软件公司配合,启用了一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在终本案件结案时对案件重点环节进行智能检测,且能对历史上长期累积的终本案件进行动态智能管控及回访,定期对系统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态进行跟踪反馈,不仅助推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而且便于简中求速。
         
        人民法院的繁简分流之路并非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繁简甄别与区别对待,欲充分发挥繁简分流工作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提升、扩容与增色,需要站在一个更高更宽更广的视角来设计繁简体系运行的轨迹及功能,统筹考虑法院各部门各流程工作的具体性与特殊性,从而实现全面推进。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11/id/30689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