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评论员
近日,湖北律师薛伟幸在执业过程中不幸遇害身亡。我们对受害者表示沉痛哀悼,对杀害律师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的恶劣行径是对法治的严重挑衅。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无论是加强宪法法律实施、提高立法质量,还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抑或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都可以看到广大律师活跃的身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律师工作取得显着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把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作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我国律师法更是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但现实中,一些案件当事人对律师存在着诸多误解,为了阻挠案件办理,要么事先对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言语恐吓、横加滋扰,要么在输了官司后把怨气发泄到律师身上,威胁律师人身安全。在法治社会中,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不可能对抗法律程序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应正确理解律师依法代理的职责,相信和尊重法律的裁判。
保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报复、伤害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遭到全社会的谴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和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惩治杀害薛伟幸的犯罪嫌疑人,以公正的裁决体现法治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同时,全社会要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只有全社会都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更好发挥律师职业的社会价值,才能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